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法庭副庭长翟树全是一名土生土长的基层法官。提起他,十里八村的老百姓无不竖起大拇指啧啧称赞。在法庭工作23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100多起,调撤率达90%以上,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从未办过一件人情案、金钱案,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乡村法官”……
“在农村法庭工作,处理的往往是生活琐事、邻里纠纷,但就是这些看似平常的小事,对老百姓而言都是天大的事,我们都不能掉以轻心。”翟树全说,作为一名法官,不仅代表着法律的公正,还承载着人民寄予的殷殷期盼。
一年多前,哈拉海镇棉织厂的布在哈尔滨印染厂染色后,被直接卖掉了,导致该棉织厂40多万元的布款要不回来。当时临近春节,眼看工人们领工资回家过年的愿望就要化为泡影,棉织厂一纸诉状告到了法庭。为了让100多名工人早日拿到工资,翟树全与企业一道踏上了艰难的讨债路。
为要回工人的血汗钱,翟树全想尽办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被告人同意给付部分货款近20万元。工人们的工资有了着落。为了感谢翟树全,厂长掏出2000元钱塞给他说:“这些钱是我们企业的一点心意,如果没有你,100多名工人的春节都不知道怎么过。”翟树全却坚定地说:“钱我不能要,我是法官,这是我应该做的。你好好发展企业,多为百姓谋福利,就是对我的最大回报。”
法官工作量的统计,是以审理案件数量来计算的,但翟树全却不计个人得失,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了诉前调解上,目的是让百姓省时省力省钱,减轻他们的负担。
从1989年到2012年,翟树全每年诉前调解的案件是正常审理案件数量的1倍到2倍,23年算下来,经他调解的案件至少有3000件,可是按规定不能计入正常的工作量。翟树全说:“只要能顺利解开当事人心里的疙瘩,让农民少花诉讼费,我这样做,值得!”
20多年来,翟树全致力于钻研调解方法,总结出“十大调解法”:公平对待法,充分倾听法,寻求外力法,细节取胜法,切中要害法,趁热打铁法,诙谐幽默法,回顾往昔法,亲情感化法,说服教育法。针对不同矛盾特点、不同当事人,采取不同的调解方式,使许多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因此,他被同事称为农民的“调解专家”。
“扎根农村20年,不为名利不为钱。愿得万家皆和睦,个人得失何须谈。”翟树全写下的4句打油诗,语言朴素,寓意深刻,这不仅是他内心世界的真实写照,更是一名党员干部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厚意。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翟树全用自己的行动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展现了当代政法干警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精神风貌,先后被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许跃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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