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杭州市京杭运河集团、杭州汽轮集团两家市属国有企业的外派监事会主席,杭州市国资委干部蔡易然每周要在3家单位上班。其中,周一在市国资委,周二、周四在京杭运河集团,周三、周五在杭州汽轮集团。据他介绍,工作内容不仅是密切关注企业的财务报表,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等也是监督的重点。
向国有企业派驻监事会,是杭州市加强对国有企业监督的一项措施。近年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防控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采取一系列综合配套措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发生。
强化外部监督
在杭州市纪委、监察局的推动下,杭州市先后向市属16家国有企业派驻了监事会,实现了市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组织的全覆盖。
外派监事会将企业董事和高管的履职情况,以及企业投资决策、重组改制、产权转让、清产核资、薪酬分配等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并对企业执行国资监管规定的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外派监事会的建立,有利于实现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的结合;有利于解决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强化对企业的外部监督;有利于建立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杭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罗悦明介绍说。
外派监事会成员的合理配置,还实现了外派监事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的无缝衔接。在遵循回避原则的前提下,部分退居二线的市管领导干部担任外派监事会主席,其在任期内的行政关系、社保关系、工资关系等均保留在原单位,保持了相对独立;企业纪委书记兼任外派监事会副主席,能够把外派监事会的监督权与纪检监察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更加有效地防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
2012年,杭州市各企业外派监事会通过约谈、检查等手段,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109个,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企业改进管理、规范经营起到了积极作用。
整合监督资源
针对国有企业监督主体较多、各自为政、力量分散的情况,杭州市纪委、监察局着力推动企业外部与内部监督资源的整合。在企业内部,把外派监事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工会监督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外派监事会工作与企业内部监督力量的联动机制;在外部,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监督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常务副市长和市纪委书记牵头,纪检监察、审计、国资、财政、工商、外派监事会等单位为成员,以例会的形式加强沟通协调。
根据规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国有企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反馈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报送相关监督工作信息、调研报告、监管报告等材料;对国有企业行使监督职能时告知所在企业外派监事会,对外派监事会工作中需要协助的事项优先予以落实。
“通过整合监督力量,既可以对企业负责人的权力形成有效制衡,也可以帮助他们发现和解决容易忽视的问题,从而激发国有企业加强自我管理和廉洁风险防控的内在驱动力。”罗悦明说。
全程跟踪监督
杭州市纪委、监察局调研发现,要有效防控国有企业廉洁风险,必须实现监管重心转移,即从侧重财务监督逐步转移到突出过程监督。
杭州市国资委副主任沈立对此深有感触:“只有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整个履职行为,特别是决策行为的监督,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洁风险。”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一直是监管的重点难点所在。因此,外派监事会在履职过程中,坚持日常监督常态化、专项检查协作化、年度检查重点化,将监督工作贯穿到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全过程参与,避免监管环节缺失。
同时,杭州充分发挥国资系统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将纪检监察监督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2008年至2010年期间,杭州市重点企业杭氧集团厂房迁扩建改造项目被列为全程跟踪监察重点项目。在为期两年、总投资达20亿元的工程建设中,市国资委纪工委和杭氧集团公司纪委直接参与近120个招投标项目的监督,并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通过加强监管,杭氧集团实现了“工程保质保量,人员一个不倒”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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