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织金县制定了《关于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实施“领头雁”工程的意见》,今年县财政拿出4000余万元夯实基层组织。
据悉,该县在实施“领头雁”工程中,一是采取“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岗位补助+特殊津贴”的方式明确村党组织书记报酬标准。二是每年选拔10名左右优秀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挂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享受乡镇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同等经济待遇。三是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副主任由县财政代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800元,对考核为“称职”的由县财政代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500元。四是根据村干任职年限,严格兑现离任村干部的生活补助。
(李 璐 记者 刘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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