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上午,鞍山市召开2013年环境保护暨“蓝天工程”推进会议。市委书记王世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春山、市政协主席张庆岩、市政府秘书长张天影、鞍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白静瀑出席会议。代市长吴忠琼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相关单位和鞍钢等企业代表签订了《蓝天工程暨“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省环保厅副厅长杨哲专程来鞍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赵余富作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市委副书记刘桂香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全市人民福祉和未来发展的长远大计,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机遇意识、紧迫意识,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切实使建设美丽鞍山的目标尽早变为现实。
会议强调,要紧密结合鞍山实际,深入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净土工程、青山工程。一是深入实施蓝天工程。重点推进企业提标工程、矿山抑尘工程、集中供热工程、气化鞍山工程,力争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蓝天工程各项目标任务。二是深入实施碧水工程。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城市水系和辽河生态环境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安全水,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城市。三是深入实施净土工程。加强城市环保产业园建设,加大农村污染源治理力度,严格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四是深入实施青山工程。大力推进矿山治理工程、道路绿化工程、“两退一围”工程和墓园绿化工程,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青山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实现青山资源合理开发、依法恢复、科学保护的良性循环。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按照项目化要求、市场化理念、制度化原则、社会化思路推进环保工作,确保各项环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抓好环保审批、监管、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我市环保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鞍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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