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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镇海开展非公企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积分制试点

2013年06月08日13:4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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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部分非公企业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上,存在着标准把握不一、考察相对简单、党员群众知情权不够等问题。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在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中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积分制试点,以进一步提高非公企业党员发展质量,从源头上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量化积分,使培养考察工作“科学精细”。从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公益服务、廉洁自律等五方面,对入党积极分子在教育培养期间的表现进行量化打分。比如在政治表现方面,考察其入党动机、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参加组织生活、递交思想汇报等表现,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给予一定的扣分。提高工作业绩在量化积分中的权重,从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掌握岗位工作技能、团队协作表现、参与急难险重任务等方面来衡量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表现,使培养考察工作更为细致全面。

竞争择优,使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脱颖而出”。积分考察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基础分+附加分”的方式,确保“好中选优、优胜劣汰”。基础分80分,重在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在工作和生活中的表现,对在考察周期内存在从未递交思想汇报、经常迟到、早退、拒绝参与急难险重任务等20种情形的,给予“一票否决”。附加分20分,重在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努力上进、创先争优的表现,对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获得技术比武、竞赛等各类荣誉的给予一定的加分。积分结果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入党积极分子,提交支部党员大会票决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积分未达80分的,由支委会研究确定是否继续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或根据“一票否决”事项情节严重程度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公开透明,使入党积极分子表现“有目共睹”。入党积极分子积分结果的确定,采取入党积极分子自评、党支部复评方式进行。复评过程充分尊重党员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的知情权和发言权,由党支部在一定范围内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掌握的现实表现予以确定,并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同时,给予入党积极分子申述权利,对企业支委会最终确定的积分结果有疑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支委会提出陈述申辩。规模以上企业党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积分制试点以来,不少企业党员表示:“这位同志好不好,看分数就一目了然。这样发展党员公平、我们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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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乔业琼、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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