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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应注意区分五类标准

李志强
2013年06月06日15:15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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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注重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笔者结合多年的基层组织工作实践,认为发展党员应区分几类差别,才能准确地把真正的优秀分子吸收进党的组织。

一是区分党员标准与人才标准。人才是指在某一领域有专长的人,只要符合这一条件即可称为人才。人才是发展党员要努力争取的对象,但仅仅有专长还不够,还需要赞同我党的纲领,能够积极服务群众,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才符合党员的标准。

二是区分党员标准与选拔干部标准。党员标准和选拔干部标准相近,都是要把优秀的人选出来。党员标准更多地体现在先进性上,具体表现为能发挥先锋示范作用,有作为一面旗帜的示范性和引领性。选拔干部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侧重考量一个人的工作思路、组织协调、团结协作等方面的能力。

三是区分党员标准与工作表现好。工作表现好是成为一名党员的必要条件,发展党员的原则就是把各个阶层、领域的先进分子发展成党员,工作表现好的人必须经过党组织的考验、培养,具备了成为一名党员的条件,才可以加入党组织。

四是区分群众公认与老好人标准。群众公认是指一个人在本单位或本领域创造了突出成绩,受到群众信任和钦佩,在群众心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份量。老好人是表面上与群众关系融洽,其本质是丧失原则,怕得罪人,不能站在公正的角度看待处理问题,通过损害公共利益,来维护小团体利益。

五是区分工作能力不足和思想认识上的不到位。工作能力和思想认识是能力与态度的关系,工作能力不足,主要表现在办法不多,经验不够,通过培养锻炼,可以很快得到提高。但对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的人来说,要转变其观念相对较难,不经过长时期的观察考验无法准确认定,在其思想观念尚未转变的时候,就将其发展进党组织,有可能给党组织带来潜在的风险。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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