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同意,《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的实施办法》和《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的实施办法》今日公开发布(详见今日A2版)。这两部省委党内法规的制定和发布,对于推进我省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升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制定条例》实施办法共分七章三十一条,对省委党内法规的制定权限、制定原则、规划与计划、起草、审批与发布、适用与解释、备案、清理与评估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备案规定》实施办法共十九条,对省委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向中央报备工作提出要求,对省纪委、省委各部门和各省辖市党委制定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向省委备案的原则、范围、期限、审查、通报等作出具体规定。
省委强调,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党内法规工作的重要意义,以落实中央两部党内法规和我省实施办法为抓手,推动我省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在加强统筹协调上下功夫,尽快形成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地方性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要在提高制定质量上下功夫,坚持科学制定、民主制定,使制定的党内法规制度更加符合我省实际、体现群众意愿、反映时代特征。要在推动贯彻执行上下功夫,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加强督促检查,切实维护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为做好党内法规工作提供坚实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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