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来,河北省魏县组织部不断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长效机制,切实关心和爱护生活困难党员,增强广大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较好地解决了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困难问题。
建立多渠道、经常性的基金筹措机制。该县专门成立了困难党员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组织部副部长张峰担任,地点设在组织部组织科。困难党员救助基金的筹集采取“党费出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办法。一是党费补助。每年从县管党费中争取一点;二是党员和党组织捐助。每年7月或12月份组织发动各级党组织和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进行自愿捐助;三是企业社会赞助。组织县有关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赞助充实基金;
明确基金的使用原则、对象与方式。困难党员救助基金的使用原则是:针对建国前老党员、逢遭大病、突发家庭变故、家庭困难及因公负伤等困难党员的扶助和慰问。该县分别在县委组织部、各党支部、基层党委、建立《困难党员动态管理信息库》,内容主要包括困难党员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年收入情况、生产生活情况、困难情况及原因等,根据帮扶进展情况每年审核调整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帮扶金额分别按照一般困难、比较困难、特别困难等几个层次,从1000元到10000元不等。
规范基金的申报、审核、审批程序。困难救助基金的报批实行党员自愿申请原则:一是申请。由党员向所在党组织自愿提出书面申请;二是受理。党组织自接到书面申请后,对申请人条件、申请事由及申请帮扶金额等事项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帮扶条件的,报县组织部审核;三是审核审批。县委组织部接到申请后,采取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审核,对符合帮扶条件的帮扶对象具体情况在县公开栏中公示。群众公认、公示无异议的,报部务会研究审批;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经调查核实,确实不符合帮扶条件的不予帮扶,并书面告知下属党组织和申请人。
严格基金的管理与监督。救助基金领导小组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专帐管理、回访、公示等制度。一是专帐管理。专帐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拖欠。二是回访制度。县关爱基金领导小组对帮扶对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发现帮扶对象将资金用于不正当消费,弄虚作假、骗取救助基金等行为,要追回救助基金,同时根据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帮扶对象的责任,并在全县进行通报。三是公示制度。县救助基金领导小组每年向县委报告一次救助基金使用情况,并面向全县各级组织和党员公示,接受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监督。
自困难党员救助基金制度实施以来,该县已发放救助金10.8万余元,先后有78名困难党员或建国前老党员到救助和帮扶。(张青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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