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西峡 刘剑飞
2013年05月14日08:0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时下,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热衷于培育正面典型,树立榜样,打造亮点,不惜重金对某一单位进行包装,使其成为引人注目的亮点。
正面典型是指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一种现象,树立典型的意义在于其具有普遍的示范性、方向性和引导性,具有普遍的借鉴和学习效仿价值。然而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导干部往往只重视“点”的打造,而不重视“面”的推广,比如,在新农村建设中,一些地方领导不惜投入重金对经济基础较好和交通便利的某一村庄进行包装打造,使其成为亮点,但这些典型往往最后只局限在“点”上,并没有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而是成为一些干部炫耀政绩的道具。
典型成为“点”型, 暴露出一些地方领导工作作风不扎实,重形式,搞花架子,只注重造“亮点”,不注重全局工作。其次,打造典型,使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过于倾斜在一个点上,势必影响其他地方的建设和发展。久而久之,容易形成先进的更先进、落后的更落后,好的趋之若鹜、差的无人问津的不良局面,最终使发展走向两极分化。再次,典型成为“点”型,在考核时,还容易造成以偏概全,以美遮丑,不能全面地显示一个地方的发展面貌。
因此,在注重“点”上建设的同时也要兼顾“面”上的发展,要把握好倾斜度,在发展中一视同仁,平衡照顾,逐步缩短发展差距,形成百舸争流、竞相发展的可喜局面。所以,典型不应只局限在“点”上,由点及面,推而广之,形成效应,才是典型的价值所在。
相关专题 |
· 党建周刊 |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