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张 豫(化名)
2013年05月14日08:0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基层乡镇党员干部,两年前因工作需要,被借调到某县组织部门工作。在乡镇期间,单位经常会组织党员开展一些活动,在其中也增长了对党的理解,个人思想水平得到了提高。但借调后,一直有一个问题困扰着我,那就是无法参加党员的组织生活。
我原来工作的乡镇距离现在的工作单位近50公里,如果回去参加一次党员活动,起码要半天时间,而现单位工作任务很多,领导不可能因为这个事让你请假回去。一开始,镇上在组织活动时还打电话通知过我几次,后来就再不通知了,人家认为,你既然借调出去了,就和本单位没什么关系了,通知你也是白费劲。另一方面,自己的人事关系和党员组织关系还没有转过来,在现单位只能算是“临时工”、边缘人员,也无法在现在的工作单位参加党员组织生活。
借调至今,我已经有两年多没有参加过组织生活了,这种不着天不着地“两边不靠”的现象,有时会有一种被党组织“遗忘”的感觉,看着别的同志拿着笔记本去上党课或是参加别的组织活动,很是羡慕。现在,各单位的借调人员数量很多,以我所在的单位为例,就有6位同志是借调干部,这个问题在他们身上也同样存在。借调党员干部的组织生活问题,需要各级党组织引起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我在想:上级部门在借调干部时,能否考虑将借调党员干部的党组织关系暂时转入到本单位,让借调党员干部一同参加本单位的党员组织生活;如果不便进行组织关系接转,也可以在进行组织生活时邀请借调党员干部参加,让借调党员干部随时随地在党组织的关怀之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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