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江苏泗洪县举行了村(居)“发展书记”集中下派仪式,县委书记徐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建办主任、“两新”工委书记张卫东,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德鹏,市委“两新”工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处长、党代表联络处处长翟海峰出席了活动。
在下派仪式上,徐德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即将赴任的“发展书记”,表示了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他勉励大家要尽快摸清村情民情,迅速进入新的角色,用自己的才干和作为,为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步伐贡献力量。徐德还就“发展书记”到村如何开展好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把致富一方百姓作为第一使命。二是要把壮大集体经济作为第一责任。三是要把锻炼提升自己作为第一追求。四是要把塑造良好形象作为第一要求。
徐德强调,选派村居“发展书记”,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创新举措,必须强化组织领导、相互协调配合。县委组织部要切实加强对“发展书记”的教育和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发展书记”考核管理办法,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逐步探索长效机制。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卫东对我县集中下派村(居)“发展书记”工作给与了高度评价,张卫东表示,泗洪县“发展书记”选派工作立意高、定位准、形式新、措施实,为基层党建工作作出了有益的探索,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今后市委组织部会继续支持关心此项工作的开展。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德鹏主持会议,宣读了《泗洪县村(居)“发展书记”考核管理办法》,并就进一步做好村(居)“发展书记”选派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发展书记”要带着承诺上岗,虚心学习农村工作经验,尽快进入角色、融入农村,带领群众创业致富。二是“发展书记”要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原则,因村制宜探索适合本村的“发展之路”。三是所在乡镇党委和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凝聚发展合力,为我县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供更加坚强的保障。
下派仪式上,“发展书记”代表、后方单位负责人代表、下派村(居)所在乡镇党委书记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
仪式最后,徐德、张卫东、王德鹏向 “发展书记”代表和所在村党组织书记代表授予了“共筑发展梦、奋力达小康”的发展大旗。(朱弘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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