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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德给干部“试错权”

2013年05月09日07:4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人民网广州5月8日电 (记者 李刚)记者从近日出炉的《中共顺德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获悉:顺德将积极探索建立试错免责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挫折、容忍失败”的氛围,给干部“试错权”。

意见提出,领导干部要坚持城市升级、产业转型、改革创新三大工作主线,敢于突破一切阻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束缚,敢于自我改革。为此,顺德将积极探索建立试错免责机制,领导干部在改革中遇到挫折或失败时,若工作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个人和所在单位没有牟取私利、未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有关人员的责任。

顺德区委区政府表示,顺德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由于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干部在从事创新性工作中,一般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改革允许“试对”,也允许“试错”,但不允许“停步”。给从事开创性工作的干部适度的犯错权,让干部在改革试验场敢作敢为,以最小的成本,换取了最大的改革成果。

(责编:吴斌、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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