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立中共辽宁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将省工商联设立的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和省民政厅设立的省委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合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辽宁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负责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制定、检查指导。具体包括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贯彻落实;及时向省委提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工作的政策和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工作;指导市、县(市、区)相应机构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党的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和群众工作等;完成省委交办的各项其他工作。
辽宁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汤天马任辽宁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副书记4人,委员23人。
更多新闻请点击:中华先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