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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确保乡镇纪检干部“主业主抓” “激活”乡镇纪委

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颜新文 袁 媛 吴有亮
2013年04月27日11:3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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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仔细阅读了刚收到的《浙江省乡镇纪委工作规程(试行)》后,慈溪市逍林镇纪委副书记胡红辉觉得“抓工作的思路更清晰了”。他说,规程进一步规范了乡镇纪委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各位委员的工作重点。

出台《规程》,明确乡镇纪委工作职责和内容,是浙江继下发《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实施办法》,在全省1343个乡镇(街道)新配备1870名专职纪检干部后,促进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又一重要举措。

目前,浙江各地的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正呈现出“组织设置标准化、干部配备专业化、教育培训全员化、工作运行制度化、硬件设施统一化”的态势。

配备专职纪检干部

解决“人少事多”问题

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近年来,浙江靠的是突出抓组织设置、班子建设、人员配备和教育管理。

针对前些年全省65%的信访问题来自基层以及乡镇纪检组织人员少、事务多、力量散、工作开展难等实际,全省各级纪委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乡镇纪委软硬件建设。

截至2012年底,全省1343个乡镇(街道)共配备专职纪检干部1870名。同时,抓住基层换届契机,强化乡镇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的配备。目前,全省共有1072名基层优秀干部被选配到专职副书记岗位。

解决了“有人干事”问题,浙江及时将工作着力点放到促进乡镇专职纪检干部“会干事”、“干成事”上,通过狠抓教育培训、加强实践锻炼、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等,全面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省纪委明确市、县纪委为乡镇纪检干部培训的责任主体,要求“三年一轮训”。仅去年市、县、乡(镇)三级纪委换届后,全省就培训乡镇纪检干部3561人次,其中乡镇纪委书记1169人次;有计划地安排乡镇纪检干部参与上级纪委组织的有关信访调查和查办案件工作,安排乡镇纪检干部到省、市、县纪委挂职,在实践锻炼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明确乡镇纪检干部应具备的5个基本条件和应调离岗位的5种情形,严把乡镇纪检干部“入口关”和“出口关”。

最近,萧山区河上镇纪委在区纪委全力支持和指导下,直接查处了里都村党总支书记、村经联社主任沈某等人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案件,对村“两委”9名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

据统计,2012年,全省乡镇纪委立案数同比上升13.2%,而反映农村党员干部的信访件同比下降39.6%,“一升一降”反映了推进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明显成效。

健全工作机制制度

解决“干什么”和“怎么干”问题

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乡镇纪检干部不抓“主业”干“副业”、兼职情况比较普遍等现象,浙江省纪委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明确了乡镇纪委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的职责和权限,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的主要职责,乡镇纪委的工作内容等,进一步规范了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执法监察、效能投诉、工程建设招投标、村务监督等工作要求。

我省还通过建立各地乡镇纪委书记述职述德述廉、定期下村检查指导工作等制度,确保乡镇纪检干部“主业主抓”,促进乡镇纪委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义乌、温岭等地认真梳理乡镇纪委日常工作内容,编制信访、案件、审理等工作流程图,规范业务流程。

诸暨建立了工作月结月报制度,要求乡镇纪委每月底上报本月总结和下月计划,并建立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度。

各地还不断探索发挥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绍兴、金华、舟山等地积极探索乡镇监察组织设置形式,在乡镇设立行政监察机构。

温州、嘉兴等地在强镇扩权试点中,尝试在中心镇设立监察分局,积极探索解决乡镇基层站所监察缺位等问题。

全省各地乡镇纪检组织根据工作职责,加强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三资”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的监督,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据统计,去年全省乡镇纪委仅开展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达7713次,共发现、纠正问题9265个。

建立考核监督机制

解决“干好干坏都一样”问题

省纪委要求各地纪委以县为单位,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抓住责任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奖惩四个环节,健全考核指标,并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奖惩、待遇相结合,激发乡镇纪检干部创业干事的热情,解决“干好干坏都一样”的问题。

2012年3月,天台县白鹤镇成立了全省首家乡镇“效能工作室”,由镇纪委牵头,聘请10名“两代表一委员”、村监会主任、退休老干部、企业主等担任效能监督员,对全镇16个机关办公室、9个办事处、83个行政村以及15个镇属部门实行动态效能督查,运用多种督查方法,在机关党员干部和村干部中构筑起一张效能监督网络。

天台县对乡镇纪委案件检查、信访、党风、队伍建设等14项内容进行量化考核。2009年以来,有9个乡镇纪委被评为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不少表现突出的乡镇纪检干部被提拔使用或交流到重要岗位。

德清县纪委创新乡镇纪委工作绩效管理办法,建立“项目精细化管理”制度,将各乡镇反腐倡廉各项重点工作部署转化为可操作性、可管理的项目,加强过程管理和结果考核,提升乡镇纪检工作的成效。

最新调查显示,在浙江,100%的县(市、区)落实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任免规定,100%的县(市、区)建立了乡镇纪委考核约束机制,100%的乡镇配备了专职纪检干部,100%的乡镇纪委办公(办案)条件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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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媚、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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