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川绵阳市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制定了《绵阳市发展党员分级预审办法》,并规定,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必须经过预审;预审工作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支部大会讨论拟吸收为预备党员之前进行。对审核后同意发展的对象,基层党(工)委和党支部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暂不具备发展条件的继续培养。
绵阳市实行基层党(工)委和地方党委组织部门两级预审:基层党(工)委负责预审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情况,看是否符合党员标准,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负责预审发展党员的数量、结构、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县市区委组织部、园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本地发展党员预审;市委派出党(工)委、党的关系在市委的企事业单位党委发展党员,报市委组织部预审。
党支部大会讨论拟吸收为预备党员之前,填写《绵阳市发展中国共产党党员基层党(工)委预审登记表》,连同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上报上级党(工)委审查。基层党(工)委在严审预审登记表等资料的基础上,将预审意见签署在登记表上,并填写《绵阳市发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预审审核表》,形成发展党员预审情况报告,报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审核。(通讯员 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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