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委组织部在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中紧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务实、清正廉洁”主题,采取有效措施,在全区树立了良好的群众观用人导向,切实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实践中。
注重干部“为民服务”的宗旨观,选拔群众信任的干部
一是干部选拔让群众参与。在考察前,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考察组成员、受理电话等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公布;在谈话考察及民主测评时,除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人员参加外,其曾经工作单位和服务对象等也被纳入到谈话测评人员范围;在干部任命前,将拟提任干部的姓名、年龄、学历、现任职务、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为期一周的公式,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干部品德让群众评价。在干部考察过程中,专门召开干部工作表现及工作作风民主测评大会,让群众对其“德、能、勤、绩、廉”作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优劣评价,同时进行反向测评、个别谈话、民意调查等方式,了解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表现,看人选在群众中的形象、口碑。三是干部实绩让群众认可。把考察工作与干部在“五级书记带头带走访”、“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组织部门“三走进三服务”等一系列下基层、为民办实事活动中的表现相结合,考察干部在这些活动中开展的具体工作,取得的实效,得到群众的认可,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干部服气、群众认可。
注重干部“求真务实”的政绩观,选拔群众称赞的干部
颍泉区坚持把工作实绩作为干部职务升降的重要依据。每年把区委、区政府制定的重点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细分到全区各个单位,明确完成时限及相关责任人,各个单位再细化分管负责人和具办人。在干部选拔过程中,针对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的承担单位及个人,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任用的重要依据;针对没有承担重点工作的单位及个人,把“两争”工作(内部争先进、外部争资金、项目和试点)和单位自身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任用的重要条件;针对选派干部和到“一线”单位的人员,把任期内每年的工作目标考评、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提拔的重要参考。近年来,11名承担全区重点任务、业绩较为突出的干部和5名任期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下派干部被提拔任用,又对7名工作滞后、不作为不敢作为干部进行了组织调整,在全区营造了支持创业者、保护改革者、鞭策后进者的工作环境。
注重干部“清正廉洁”的作风观,选拔群众公认的干部
一是紧把廉政审核关。在拟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之前,将考察对象名单函告区纪委进行廉政鉴定,凡未经区纪委提供廉政鉴定意见的,不得上会讨论决定,若发现有廉洁自律方面问题的,视情节建议区委暂缓任用或取消任用资格。二是做好干部任前公示关。对拟任用干部的基本情况在单位及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包括廉洁自律在内的各面的监督,提升干部任用的廉洁性。三是抓好任前谈话关。对新任或调任的干部,到任前由纪检、组织等部门主要领导进行单独谈话,重点就加强廉洁自律、勤政务实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为干部任前打好廉洁自律“预防针”。(苏俊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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