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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权力关进“看得见摸得着”的制度笼子

乳山:“三重一大”事项须集体决策

2013年04月19日13:54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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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山东省乳山市委常委集体研究201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问题。会议决定,采取政府集中建设和企业自建相结合的方式新建315套公租房,确保上半年开工,年底前竣工。自乳山《关于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暂行办法》实施以来,作为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民生项目,公租房建设问题首次成为常委会研究议题。

  哪些事项可以由市级分管领导甚至是部门领导“拍板”以提高效率,哪些事项必须通过常委会集体研究从而保证决策的科学性,这在很多地方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乳山于去年6月份制定出台《关于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暂行办法》,明确规定19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常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事项做出了明确的界定,把权力关进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制度笼子。

  《办法》在重大决策和重要干部任免事项中,共界定了“正科级以上机构设置和调整”,“土地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点园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调整”,“市委管理干部拟给予嘉奖以上奖励和党纪政纪处分”等10项内容。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上,将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民生项目和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投资100万元以上的临时性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国有资产采购等9项内容列入集体决策事项。

  在决策程序上,乳山市委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理念,明确了决策启动、评估、征询、酝酿、形成、执行、反馈7个闭环式环节,做到重大事项决策事前征询、事中控制、事后评估,决策执行后的评估反馈结果作为再决策的依据。

  乳山市老汽车站搬迁过程中,市委先是责成相关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又召开各界代表100多人参加的专题讨论会,拿出3套选址方案,通过两次大规模征询群众意见,最终64%的受访群众赞同南部选址方案。在此基础上,乳山召开市委常委会进行集体研究表决,最终形成搬迁决议。

  “凡属19条‘三重一大’事项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必须上常委会集体决策,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作出决定,既杜绝了决策的随意性,又提高了科学决策的水平。”乳山市委书记高书良说。(记者杨明清 通讯员刘国贤 宋国华)

(责编:李晨阳、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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