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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江:启动官员问责,是执政党的责任意识

2013年04月18日09:51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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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期间,中国内地首次出现部长级别官员因失职而被问责。“原来我们的官员也可以下台!”这是那个春天里,除去病毒之外,带给人们最大震撼的事情。从此,问责官员的话题进入大众舆论。

“这是一个好的开端。”回忆起当年,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王长江教授这样说。“这不是简单免去一个部长或是一个局长。”在他看来,官员问责的关键不在于问责的级别和具体个人,而是执政党的责任意识,“这种观念的转变很重要,责任政党的理念也从那时开始树立的。”

启动官员问责,在事后被舆论认为是中国战胜非典危机的转折。而非典后至今的十年里,有上千名官员因工作失误而被撤职或引咎辞职。

2004年的春天,《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紧急颁布,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2005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也对问责制的相关内容做了规定。同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了引咎辞职制度。

此后,“问责风暴”持续发力。2009年7月发布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2010年3月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把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实施和推行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成果毋庸置疑,但并不能说我们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健全的问责体系。”王长江说。在他看来,权责关系不明是制约问责制走向深化的最大掣肘,需要进行更深层的政治体制改革,“否则在权责关系这套制度尚未完全建立起来的情况下,问责会有失公平,甚至流于形式。”

(记者王慧峰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

(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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