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加强督促检查……”这是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近日出台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中的部分内容。
据了解,上述规定是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与自治区党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并根据自身的工作实际出台的。规定从八个大的方面入手,并细化和规范了28条具体措施。
“规定的出台,对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将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促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记者张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