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党建

如何“驯化”权力

王成财 赖夙惺
2013年04月10日09:35   来源:学习时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孟德斯鸠有一句名言,权力碰及边界方能休止。权力,自古以来就不是乖巧温顺、循规蹈矩的,其天生就有“越位出轨”、腐化变质的风险。如不能有效加以“驯化”,就极易导致钓鱼执法、刑讯逼供、暴力拆迁等权力失范现象的出现,最终酿成祸国殃民、为害一方的严重后果。因此,如何“驯化”权力就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用阳光照亮权力。权力使人腐败,绝对权力会导致绝对腐败。权力的行使和监督若暗中神秘运行,势必导致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公开透明是预防腐败的利器。为此,一要公开权力的内容、范围和载体,敢于曝光权力行使的“黑洞”、“死角”,消除权力运行的神秘性;二要丰富、畅通公民有效参政的方式渠道,确保用权为民的零距离、零时差,打破权力的“隔离带”;三要打造全方位、立体化、面对面的监督体系,防止掌权者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筑牢权力运行的“防火墙”。

  用制度关好权力。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意在将权力纳入民主、科学的制度中来运行。换言之,就是要用制度的指导性、约束性、稳定性、长期性来抑制权力自发膨胀、恣意扩张的倾向。权力制度化是制约权力的关键,是秉公用权的根本保障。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一套科学、严密、完备、合理的制度来防止用权失范,确保各种权力相互制衡、各司其职、各安其位;另一方面,脱离现实的制度是空想,不予落实的制度是空文。要想编好关得住权力的“笼子”,就必须紧扣中国实际,遵循权力运行规律,并以一贯之落到实处。

  用法治约束权力。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硕果,是迄今为止驯服权力、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最精巧工具。权力与法律两者本身就具有共生性。“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依靠权力的强制性保障其被遵守和服从;同时,法律用以规范、指引国家权力,成为权力治理社会的策略和工具。权力必须在法律面前俯下身子。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既要通过制定符合人权保障和程序公正理念的法律来明确权力的职能和范围,又要培养和提高掌权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行使权力的能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法治不仅承担着把权力纳入规范有序轨道的任务,而且还肩负着实现公权力和私权利良性互动的使命。

  用民主看管权力。人民作为权力的最终所有者,要求掌权者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没有民主作支撑,权力就缺乏来源和归属。反之,民主越是发展完善,权力就越有动力、越有威信,其作用越广泛。如何让民主克服权力高度集中带来的弊端,同时又不至于陷入“多数人暴政”的泥潭,成为现代民主政治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上,只有坚持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有机结合,才能使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实现权为民所用。

  用文化熏陶权力。文化植根于民族国家的历史进程,作用于整个权力系统,尤其是政治文化影响着权力的合法性、合理性、权威性,制约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纵然有完美、精巧的权力运行体系,如果没有正确的政治文化作支撑,就极易导致权力内在价值缺失,甚至带来权力失序的恶果。培育和革新与时代相适应的政治文化,其本质在于营造正当追寻和使用权力的良好氛围,提升权力内在自觉、增强掌权者内心自律,从而规范权力运作、降低权力运行成本,让权力更为理性、更具活性。

  总之,权力不仅应被驯化,而且要以公开化、制度化、法治化、民主化、内化自觉的方式加以驯服。唯有如此,权力才能释放出富国兴邦、造福百姓的正能量。(作者单位:中共广东省委统战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检察院)

(责编:乔业琼、杨媚)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