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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简政放权促改革 便民增效强服务

2013年04月08日16:1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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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以来,浙江省绍兴市以“减事项、简流程、压时间、提效能、转作风、优服务”为改革目标,以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为主要载体,在全市推进实施下放市级审批权限、清理审批项目、缩减审批时限等行政审批改革措施,全力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
  
  下放市级权限,激发发展活力
  
  为有效解决县(市、区)以及市直开发区任务重而事权小、责任大而审批权限少的矛盾,绍兴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取委托、直接交办、实质性下放等方式,向各县(市、区)下放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96项,向市级各开发区(新城、新区)下放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191项,涉及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22个部门。同时,创新干部考核考察奖惩激励机制,对市级审批部门分局实行以区(开发区)为主的双重管理模式,在保持原有编制不变的基础上,把工资、津补贴发放和年度考核、干部考察等职权下放到区(开发区)里,并要求市级部门选派业务骨干担任分局负责人。
  
  严格事项准入,推行标准化建设
  
  针对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名称类别不统一、审批前置条件较多、事项准入缺乏统一标准的现状,严把事项准入关,科学划分类别,统一同一事项在全市范围内的名称、依据和审批流程等。对于法律法规依据不足的审批事项,在审核过程中一律予以取消。清理工作完成后,各部门审批事项上网公布,审核未通过或部门隐瞒未上报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再行实施。目前,全市39个市级行政审批部门共清理出各类行政审批事项508项,比原先减少226项,缩减30.8%,清理出审批主体为上级部门的各类许可(非许可)以及服务事项共405项。县(市、区)各部门共清理出行政审批事项436项,审批主体为上级部门的各类许可(非许可)以及服务事项419项。
  
  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审批效能
  
  一是简化程序。按照“环节最少、时间最短”的要求,通过取消不合理前置、实行委托前置、变前置审批为事后监管等方式,审批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平均压缩到法定时限的25%之内,实现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平均在5天之内、当天办结事项比率达到20%以上。
  
  二是统一规范。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进申报材料、审批要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审批收费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全面实现全市范围内行政审批行为的规范统一。同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建立服务对象评价机制、末位淘汰机制和违法违规黑名单,切实提高中介服务效率。
  
  三是创新机制。积极推广多证联办、模拟审批、联合验收等审批新模式。如绍兴县探索开展投资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即建设项目在暂不具备审批条件的情况下,各审批职能部门按照自身的职能,在尚不能及时办理正式批复件时,以《模拟审批通知书》的形式代替,并进入审批流程,直到该项目招投标前将《模拟审批通知书》全部换成正式批复件。“模拟审批”实现了对审批各个环节的科学设计和优化重组,有效压缩了审批时间,使简单项目的审批时间缩短40天,一般项目缩短60天,复杂项目缩短3至6个月。(周春 杨磊)

(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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