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党建

福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开展三项专项治理,解决四类突出问题
2013年04月03日15:53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福建省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突出抓好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开展三项重点专项治理——

  着力纠正保障性住房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动《福建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出台,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土地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着力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持续深化“三改二推一评议”活动,完善药品用量“双十排名”机制,推进同级医学检验和检查结果互认。深入开展药品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备案采购药品、药品采购配送“两票制”等情况的监管。

  着力强化企业减负和企业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企业减负“九条禁令”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坚决纠正企业反映强烈的涉企乱收费问题。切实抓好各项惠企政策,深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建立健全企业负担监测网络,重点加强对中小企业负担情况的解剖和监测。

  深入解决四类突出问题——

  深入解决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重点抓住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强农惠农资金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监管工作。

  深入解决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重点抓住“和谐征迁工作法”的推广、落实,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

  深入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重点抓住择校乱收费治理、教育惠民资金监管及教育收费文件清理工作。

  深入解决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抓住收费的清理、公示及规范工作,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长效机制。(记者 周琳)

(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相关专题
·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