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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让干部跳出“文山会海”

◆每年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控制在30次以内◆以市政府名义行文数量在2012年基数上压减40%以上
2013年04月02日15:35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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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3月29日从济宁市政府办公室了解到,近日,济宁市下发通知,将严格精简会议,压缩文件,每年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一般控制在30次以内,各部门原则上4年申请召开1次全市性工作会议,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业务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今年,以市政府名义行文的数量要在2012年基数上压减40%以上,传真电报压减30%以上。

为让干部跳出“文山会海”,腾出更多精力深入基层察民情问民意,强化对群众的服务,济宁市将实行严格的会议审批制度,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于每年度末将下一年度拟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计划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审核批准,列入会议计划台账并由市政府秘书长审定。特殊情况召开的会议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严禁市政府部门、单位直接向市政府领导同志个人报送会议请示件,杜绝“审批倒流”现象。

遏制“文山会海”,少开会、开短会,整治还需量化标准,济宁市明确规定,能以文件、电话等方式解决问题的不召开会议,能与省以上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结合召开的工作会议不再单独召开,能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不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属同一位市政府领导分管方面的工作或工作相关联的会议能合并召开的尽量合并召开。每年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一般控制在30次以内,各部门原则上4年申请召开1次全市性工作会议,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业务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严格执行4月份、8月份“无会月”制度,“无会月”期间,除参加省以上召开的会议和特殊紧急情况确需召开的会议外,不召开全市性会议。

同时,将大力压缩文件,从严掌握行文权限,各级各部门不得将是否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公文作为考核项目。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未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各部门不得直接向下级政府行文部署工作。各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也不得要求下级政府向本部门报送公文。起草、制发公文要简明扼要,力戒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严格控制文字数量。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发文文稿,一般不超过4000字。2013年以市政府名义行文的数量在2012年基数上压减40%以上,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的数量压减30%以上,传真电报压减30%以上。(记者 王德琬)

(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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