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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政法委出台改进机关作风规定 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2013年04月02日14:53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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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新疆自治区党委改进机关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政意识,近日,新疆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出台《关于改进机关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规定》。

据记者了解,该《规定》共分为8方面36项,内容包括坚持学习教育,争创学习型机关;坚持轻车简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改进会风,精简会议活动;坚持办文程序,提高文件质效;坚持工作需要,规范外出考察;坚持严格管理,规范工作秩序;坚持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自治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郭永辉介绍,中央和新疆自治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下发后,新疆政法委多次召开书记办公会,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按照“实一点、细一点”的要求,反复征求机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形成该《规定》。在今后的执行过程中,新疆政法委将建立抓落实的长效机制,不折不扣地将中央和自治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精神落到实处。(记者潘从武)

(责编:杨丽娜(实习)、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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