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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对违反八项规定行为“零容忍”

2013年03月21日14:0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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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纪委、监察厅出台文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坚决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对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凡措施不力,或工作中弄虚作假,以致管辖范围内出现严重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
  
  这一名为《加强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监督检查的暂行规定》的文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重点是领导班子人员,要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集中检查和巡视监督,确保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记者 张素娟)
  

(责编:杨丽娜(实习)、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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