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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小包间,接待不上烟,自治区领导来也是30元标准

广西上思县“廉政食堂”开了10年

2013年03月19日08:1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人民网防城港3月18日电  (记者谢振华)不设小包间,领导职工饭菜一个锅,接待自治区领导与接待群众同样标准……记者日前在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采访发现,乡镇“廉政食堂”已在当地办了10年,既解决了乡镇职工的“吃饭难”、又规范了乡镇公务接待。

  日前,记者来到上思县叫安乡的“廉政食堂”,只见一百来平方米的餐厅里地面、餐桌整洁干爽,物品摆放规范有序。“我们不设小包间,领导和职工都在大厅吃饭,吃的也都是一锅的饭菜。”随行的叫安乡纪委书记黄海介绍说。

  上思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吴杰华介绍,“廉政食堂”由各乡镇政府自营管理,不对外营业。严格实行“三定四不准制度”:“三定”即定点就餐,乡镇干部职工需要在职工饭堂就餐的,缴纳成本伙食费;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工作的,一律安排在本乡镇职工饭堂用餐;定员陪同,即严格按照“谁分管、谁接待”的原则,实行对口陪同接待,减少陪餐人数;定向取材,即接待食材一律在本乡镇购买。“四不准”即接待不准上烟;不准在饭堂猜码、玩牌斗酒;不准私自利用饭堂宴请宾客;不准利用饭堂进行无关活动。

  “廉政食堂”还细化接待标准:接待餐20元—35元/餐/人,会议、培训用餐15元—25元/人,工作餐10元—20元/人。叫安乡党委副书记陆鲜宏说:“不管是上级领导,还是村里的群众,我们都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前两年,我们接待一位自治区领导,也是按照30元的标准。”

  据测算,叫安乡2010年节约接待经费9.6万元,2011年节约12万元。

  坚持10年,上思县已尝到“廉政食堂”的甜头。“既解决了乡镇职工的‘吃饭难’、减少了‘走读’现象;又规范了乡镇公务接待,节省出大量资金用于民生。”上思县委书记宾正迎说,在食堂用餐,还节省了机关工作人员大量用餐时间,工作中不再“面若桃花”、酒气熏天,有更多精力搞好本职工作。

  2012年5月,防城港市纪委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全市乡镇机关公务接待推行“廉政食堂”建设的意见》,在全市推广上思县“廉政食堂”的做法。截至目前,防城港全市2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已有21个建有“廉政食堂”,2012年节约接待经费约120万元。

(责编:杨媚、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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