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包头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月26日召开。全会学习贯彻了中央、自治区两级纪委全委会精神,研究部署了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郭启俊,孙炜东、苏誉、程刚、刘德君、徐国铭、索耀乐、施文学、孙红梅、贺伟华、金满仓、刘二明、徐德林等各大班子领导以及十一届市纪委委员、候补委员出席会议。
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会议。
全会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徐国铭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我市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的工作报告。
郭启俊指出,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郭启俊强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坚定自觉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严明党的纪律,不折不扣地把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实实在在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和我市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继续着力解决“奢、庸、懒、浮、堕”等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强化工作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并加大纠风治乱工作力度。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负责地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带头表率作用,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
徐国铭要求,必须深入落实从严治党、政治清明的要求,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必须深入落实反腐倡廉、干部清正的要求,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必须深入落实改进作风、清廉为民的要求,严格落实改进作风的相关规定,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密切联系群众。
来源:包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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