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福州市通过完善党员计划核准、双预审一追究、全程质量管理三项制度,严把党员“入口关”,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基本形成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1∶2∶4的塔式队伍结构。
实施计划核准制,改善新发展党员结构。按照各基层党委管辖的区域经济和人口规模、上年度发展党员情况和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数量制定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各基层党支部在报送当年发展党员计划数时,一并报送拟于当年入党的发展对象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等基本情况。各县(市、区)于年初对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状况进行预分析,对照面上结构数量指标,结合发展党员预审实行实时监控。
实施“双预审一追究”制,完善新发展党员程序。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基层党委负责对拟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吸收入党的发展对象开展预审工作;组织员办公室负责对支部党员大会表决吸收为预备党员的,上级党委派人谈话后、上级党委拟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前的对象进行预审。对发展党员手续不全、政审不严或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分别追究相关党组织、上级党委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责任。
实施全程质量管理制,提升新发展党员质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要先进行党员和群众民主推荐,支委会或党员大会集体研究决定,对发展对象拟接收为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拟转正的均要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无记名票决。(通讯员 林智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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