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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出台“十项规定” 领导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

2013年02月28日15:24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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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到基层调研,不用警车开道,不专门宰杀牛,控制陪餐人数

全州性会议年初报计划,主要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控制在1小时左右

不接受国(境)外企业资助出访费用,不由国内企业或下属单位分摊、提供出访费用

领导出席一般性活动要单独报道的,须经州委宣传部同意

严禁公车私用,严格领导干部工作人员配备

2月16日,记者从凉山州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获悉,该州近日出台《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方面提出了十个要求。除了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规定外,凉山州根据自身情况,还细化了对一些方面的要求。《规定》要求,凉山州委、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随行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在考察点可安排1-2名基层同志介绍情况,从严控制随行车辆。在基层调研期间,不实行交通管制,不使用警车开道,不在接待场所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欢迎字幕,不专门宰杀牛,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带头执行健康文明新生活运动规定,带头移风易俗。各部门以凉山州委、州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州性会议,每年不超过一次,年初提交会议计划,主要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除州党代会、州人代会和州政协会议外,全州性会议不超过1天,每次会议时间控制在2小时左右(视频会控制在1小时左右)。凉山州级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的文件,凉山州委、州政府不转发,需党委、政府知晓的,抄送州委、州政府,报送州委、州政府的简报只保留1种(重大项目建设、重要工作除外)。《规定》强调,未经批准,各县市、各部门不得举办庆典、节会活动;州委、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不出席县市工作会议。不接受国(境)外企业资助出访费用,不由国内企业或下属单位分摊、提供出访费用。州委、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一般性活动不作报道,确需单独报道的,须经州委宣传部同意。在媒体刊登分管领导的讲话和署名文章,须经州委办、州政府办、州委宣传部审查。

《规定》明确各级严禁购买超标车,严禁公车私用。严格领导干部工作人员配备规定。(记者 徐登林 王云)

(责编:吴斌、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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