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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纪委就确保政府采购低于市场价承诺:举报高价,重奖10倍差价!

2013年02月27日10:09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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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日,南京市纪委向社会公开保证“政府采购网上竞价商品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并请社会监督,承诺谁发现高价,就给予举报者10倍差价奖励。

  南京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龙翔介绍,早在2011年1月,南京就在全国首推政府采购“淘宝模式”,即改变原来采购单位与供应商“面对面”洽谈价格的采购方式,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由采购单位在网上提出采购需求,采购系统自动将最低报价供应商推荐给采购单位。

  去年11月初,南京再次改进采购模式,推出“政府采购网上竞价产品第三方价格监测机制”,即由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对商场、电子商城等40余个监测点进行价格采集,动态跟踪分析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并定期在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更新发布。

  南京市明确规定,网上竞价产品的成交价格必须低于监测中心发布的市场监测平均价。目前纳入试点监测范围的为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打印机等3类政府采购量较大的产品。今年1月,监测中心监测了便携式计算机的6个品牌46类产品、台式计算机5个品牌36类产品、打印机4个品牌46类产品。记者从南京市纪委获悉,从今年3月开始,该市将逐步把政府采购范围的所有18类产品纳入网上竞价采购。

  据了解,在一些地方,少数供应商以“特供产品”或“特供服务”为由,让供应商品在市场上“难以参照”,从而规避“价格监测”。而在南京市的政府采购网上竞价模式中,对“特供产品”和“特供服务”的“特殊性”进行了细化,要求采购成交价必须低于同类商品的市场监测平均价。

  2月22日,南京市栖霞区残联采购9台台式电脑,中标产品为清华同方Z960型,成交单价为3899元,与“最高限价”4463元相比,节约率为12.6%。该单位长年办理政府采购业务的张科长介绍说,“以前的所谓最高限价由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即使通过2家以上供应商‘背对背’几轮竞价,成交价仍然可能比市场价高。现在由物价监测中心这个‘第三方’提出‘最高限价’,再通过网上竞价,成交价格自然就压下来了。”

  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供的数据,2011年1月1日-2013年2月25日,网上竞价平台共成交21858次,采购产品80583台(件),成交金额3.88亿元,节约财政资金0.76亿元,节约率16.35%。

  “我们向社会公开承诺,政府采购网上竞价产品的成交价格必须低于市价格监测中心发布的相同产品市场价格。违反此‘铁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给予举报者10倍于差价的奖励,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龙翔通过本报向社会郑重承诺。

  据介绍,给予举报者的奖励,将由该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埋单”。对违规供应商,将扣除其“诚信”积分,直至取消参与政府采购的资格。(记者 吴德 王世停 颜芳)

(责编:李晨阳、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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