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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协党组出台改作风规定

2013年02月21日14:55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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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政协工作实效,南京市政协党组近日出台了《市政协党组及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规定》,并将接受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和媒体监督。

《规定》要求,市政协领导开展各类调研、视察、走访等活动,做到轻车简从、集中前往,驻点调研随行人员限1人,当地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尽量开短会。市政协领导作常委会工作报告不超过45分钟,重要会议讲话不超过30分钟,一般会议讲话不超过15分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和领导调研等活动,不超过半天时间,事前不起草领导讲话稿。

《规定》要求,市政协领导每年每人至少参加两次界别组活动,主动带领界别委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各界呼声和诉求。市政协领导坚持接待委员来访,坚持走访委员及委员单位,加强与委员的互动交流,为委员履责创造条件。

《规定》要求,市政协组织的有关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和基层群众参与;履行职能的工作情况,通过政协会刊和网站向政协委员通报,向社会大众公布;市政协领导不出席企事业单位庆祝会、纪念会,不题词题字。 (江迪 徐继昌)

(责编:杨丽娜(实习)、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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