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自律规定》,用18条硬措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规定》要求:局领导下基层和检查工作,不得安排宴请,一律用自助餐或工作餐,不上高档菜肴,不上烟酒;不接受基层单位和监管对象任何形式的礼品、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不接受任何娱乐性消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参加企业的各种剪彩、庆典活动;不得在基层单位或企业报销用于个人消费的凭证;非紧急公务,谢绝下级、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家访。(记者 马钦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