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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彭州行政效能告诫牌“上门” 追责直指“一把手”

2013年02月18日11:19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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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彭州市纪委、市监察局兵分几路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明察暗访,督查节后以及节日期间值班、公车使用等情况。

去年此时,媒体曝光彭州3个单位工作人员上班不在岗,直接促成《彭州市提高执行力行政效能告诫制度(试行)》出台。问责“一把手”,“问题”单位门口挂“行政效能告诫牌”,这一加强勤政廉政、提高行政效能的尝试,开创全国先河。

记者获悉,2012年彭州对1个镇、1个部门挂出“黄牌”,对16个单位49人进行了效能问责。

告诫牌“上门”:追责对象直指“一把手”

“红黄牌”告诫制度的追责对象直指“一把手”。“以前行政效能的问责对象,多是承办人员或科长一级的具体办事人员,追究到分管领导的都很少。”彭州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易兴辉直言不讳。

2012年5月25日,龙门山镇收到彭州发出的首张“行政效能告诫牌”。原来早在2011年11月,该镇就发现国坪村六社一村民超审批面积建房,虽然多次下发停工通知书,却未采取更多有效措施,导致彭州市纪委、监察局介入调查时,实际建筑面积已超出审批面积十余倍。

根据《彭州市提高执行力行政效能告诫制度 (试行)》,“接受上级检查被发现存在重大问题或发现问题整改不力造成较坏影响”、“对承担的工作推进不主动或推进不力或互相推诿”等,将被予以“黄牌”告诫。

挂牌当日,彭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瑞平亲自出马。黄牌被挂在镇党委、政府办公楼一楼便民服务中心大门右侧,位置显眼,招来大量办事群众驻足观看。王瑞平说:“‘亮牌’不是目的,而是警醒基层干部少找客观原因,多找主观原因。”

根据该试行制度,被“黄牌”告诫的单位“一把手”,要接受提醒谈话;被“橙牌”告诫的,当年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提拔使用;而被“红牌”告诫的,当年综合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组织程序予以免职,当年不得再承担同职级领导职务。

被告诫单位:痛定思痛 知耻后勇

11月28日,毛泽玉履新文广局局长第三天,单位即被挂上“黄牌”告诫。被告诫的原因,是2012年9月该局办理行政审批中出现受理超时。从事发时间看,毛泽玉难免有些“冤屈”,她一度找到市纪委“沟通”,但得到了依然挂牌的答复。

“痛定思痛,那就痛到灵魂深处。”文广局内部的一场“大讨论”就此开始,而讨论越久,暴露的问题越多。文广局此前由四个局合并而成,尽管在同一地方办公,但科室之间的融合程度很差,一个科室经常“听不懂”另一个科室的工作,内部调动更难上加难。

文广局采取了业务培训、制度完善、充实队伍等一系列举措,在汲取教训中提出“六要六不要”原则,即:“时间观念要强,不要推诿扯皮;工作把关要细,不要敷衍塞责;发现问题要改,不要文过饰非;行为习惯要养,不要随心所欲;规范要求要从,不要独断专行;业务水平要提,不要原地踏步。”

“知耻而后勇。”毛泽玉说,按照规定,整改到位后,可于20个工作日后向市纪委、监察局提出摘牌申请,但该局特意多挂了5天。“去年11月份以来的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件件限时办结,甚至经过优化流程,25天应办结的20天就搞定了。”

据悉,2013年彭州将继续执行和完善行政效能告诫制度,每季度开展1—2次明查暗访,着力解决机关单位管理松懈、作风散漫、工作拖拉等问题,切实提高单位执行力,保持政令畅通。(记者 张守帅)

(责编:李晨阳、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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