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近日出台《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三分类三升级”活动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今后我省每年开展一次“三分类三升级”活动,要防止一分了之、就高不就低。
“三分类三升级”主要是对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机关、高校、国有企业、中小学校、医疗卫生、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等领域基层党组织,按照先进、一般、后进或一类、二类、三类三个等次进行分类定级。在实践中,个别地方存在重分级轻管理、上级党组织帮扶力度不够、整改措施办法不多等问题。《意见》强调,各地区和行业系统党组织要防止一分了之,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怎样防止一分了之?《意见》要求,坚持聚焦问题,根据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基层党组织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整改措施,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其中基层党组织本身在分类定级后,要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争创目标和整改措施,在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报经上级党组织审定,并由基层党组织向社会公开承诺,党员围绕“学先进、见行动”,公开承诺践诺创先争优。上级党组织要推动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工作力量向基层充实,工作资源向基层倾斜,积极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
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存在的软弱涣散、基础设施落后、发展路子不足等问题,《意见》强调,上级党组织要通过四种路径予以帮扶。一是整顿后进组织时,要采取派驻工作组整顿、撤换调整后进党组织书记、选派“第一书记”蹲点提高、结对共建帮扶等办法,促进后进党组织普遍实现晋位升级。二是坚持上下联动,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基层党组织组织设施、领导班子、队伍素质、组织制度、经费场所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要注重解决群众普遍反映的发展增收、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三是要培树先进典型,示范带动晋位升级。四是要完善支部制度,结合党员群众的实际需求和支部实际,研究制定一批制度规范。
针对分类定级中存在先进、一般比例过大,后进比例过低;降低标准、就高不就低等问题,《意见》明确规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回避问题,不降低标准,客观公正评定分类级次,先进比例不能过高,确保有一定后进比例。分类定级标准要略高于大多数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现有状况。分类定级时,要采取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初评、召开党员大会评议、基层党组织自评、召开党员群众会议审议、上级党组织评定方式进行。
基层党组织“三分类三升级”活动纳入“三级联述联评联考”重要内容,考评结果作为基层党组织评先奖优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特别是今年进行村(社区)党组织换届时,后进党组织凡是没有转化的一律暂缓换届。(记者 周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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