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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公务活动十不准 温泉酒店骤降温

2013年01月28日15:31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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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日,到咸宁某市直单位送温泉票的老艾踫了个软钉子。该单位原定职工2月3日吃团年饭后泡温泉,找老艾预订了50张温泉票。结果被告知,团年饭和泡温泉都已取消了。

  咸宁阳光酒店营销经理胡玉燕告诉记者:“从元旦至今,没接到一家单位的团年饭订单。”她说,往年,各单位都要请员工吃团年饭,好单位还会组织晚会,请职工泡温泉。

  “现在,公款消费者胆子变小了。”老艾说,“去年最后两个月,我们公司月销温泉票过万张,70%是公款。现在卖的票少了一大截,主要靠外地旅行社。”

  当地礼仪公司、鲜花店、广告公司的公款客户也减少了。一位礼品店老板说,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后,咸宁抛出了“十不准”,谁还敢乱用公款消费?

  咸宁的“十不准”包括:不准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不准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不准用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同城吃请、吃团年饭,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等。

  咸宁市纪委正进行暗访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当日傍晚,记者拨打咸宁市区4家三星级以上酒店订餐,均被告之有近四成空余包房,而以往是一房难求。(记者汪明、通讯员向东宁)

(责编:李晨阳、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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