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非公企业党建水平,争创“全市领先、全省争先”非公企业党建省级示范区,宜秀区积极探索,通过健全领导机构、强化工作指导、落实经费政策、推进场所建设四项举措,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党建保障机制。
一是健全领导机构。区委成立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作为区委正科级派出机构,挂靠区委组织部,统筹负责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党工委设书记1名,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任,副书记4人,原则上由区组织、民政、工商、工商联等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担任,其中设1名专职副书记。经济园区各党工委比照要求成立党群工作部,挂靠党工委办公室;其它各有关党(工)委根据自身实际,可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做到人员、经费、场所三保障。
二是强化工作指导。进一步完善区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制度,各有关党(工)委要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作为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项述职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定期研究、情况通报、领导干部联系点等制度。组织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协同做好有关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建立党费拨返制度,企业党员交纳的党费可全额返还企业党组织,用于开展党建活动。区委组织部将在留存党费中,按照30%的比例,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示范点建设。区级财政将每年安排8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用于保障非公企业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和党组织书记、党建指导员的培训、补贴、激励和管理,专项工作经费随着财政增长逐年递增。各有关党(工)委要加大投入力度,共同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四是推进场所建设。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采取资源整合、企业自筹、上级党组织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帮助企业建立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五抓五送”活动(抓党组织建设、抓党组织书记培训、抓党员发展、抓制度建设、抓活动场所建设,送党组织标牌、送党旗党徽、送党刊党报、送电教设备、送制度挂图)。加大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倡导企事业单位、机关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共用、资源设施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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