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宴 画/邝飚
公款超度消费,向来如狼似虎,波涛汹涌,席卷国中。官府的多少出国游、豪华车、饕餮宴,鲸吞民脂民膏无数,民怨沸腾。即说肆虐的公款吃喝,中央不得不连续多年下发浩浩荡荡数以百计红头文件,严令禁止;然而,始终禁而不止……
近有人大代表提案,因为茅台属于“奢侈品”,所以要“禁止使用公款消费茅台酒”,引来议论纷纷。这提案,出发点甚好,其实不过老生常谈;明明不能“禁止”,老百姓议论半天,也是白议。想想,如果这个“禁止”果真具有威力而得以生效,则公款消费其他奢侈品,同样也可以禁止。而如果“只禁”茅台却不禁其他奢侈品的公款消费,比如不让喝“奢侈”的茅台,却对几乎同样“奢侈”的五粮液、马爹利网开一面,显然对茅台是一种不公,茅台当然不干。
茅台质量佳、品位高、味道好,是茅台的优良传统和茅台人的努力所致,茅台有资格和权利扩大自己的市场和消费群,你不能因此而蛮不讲理地禁止人家。上述提案代表说:“茅台在价格的疯涨上具备了奢侈品的基因,喝茅台越来越被视为身份和品位的象征,老百姓已经将其视为当然的奢侈品。”问题在,茅台被视为“奢侈品”,并非茅台之过。而公款消费茅台,关键却在官方、官员的腐朽意识——不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成自己的“身价和品位”,只知拿茅台撑面子,其“身价和品位”之低之俗,不是十分昭然吗!
政府和国企的某些“公仆”们,为了自己异化的“身价和品位”,办公室要庞大豪华,女秘书要年轻漂亮,出行要前呼后拥贵宾套间,出访专寻风景绝佳之处,上车要人开门,下雨要人打伞……如此氛围,如此变态的贵族老爷作风,喝喝茅台,自然是题中应有之义。现在你“断喝”一声,声色俱厉,欲禁茅台,“公仆”们倒觉得不可思议呢。因为,既禁茅台,其他方面的“奢”,当然也须禁呀;不能说,除了不许“奢侈”地吃饭,别的无耻潇洒,均可放任自流,任其泛滥。而如此一项一项“禁”下来,光“禁止”文件,恐怕得下发不止八百六十个!但文件往往不过废纸一张——如前述,禁止公款吃喝文件,有人统计,数目上百,多如牛毛;事实证明,这些公文从来没有管住过一张张贪婪的嘴。“公仆”们惊诧之余,自然不会把所谓“禁茅台”当一回事。所以,茅台无罪,不该单拿茅台说事儿,也无须侈谈“禁止”之类。
彻底消灭奢侈品的公款消费,怎么办呢?制定专门的、细密的法律,严刑峻法,方为上策。毛泽东说过:“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为什么犯贪污罪者,人人痛恨,事发,获刑数十年乃至无期,还有被判极刑的,而犯浪费罪的,其危害并不比贪污小,却大模大样行之,若无其事,并不“入罪”,人们似乎也找不到痛恨的具体对象?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即是没有具体惩治浪费之法——虽有相关零星条文,也是泛泛而指,语焉不详,浑然找不到犯罪主体。吞噬民脂民膏,既然冤无头债无主,无人担责,渐渐被习以为常,你浪费我也浪费,乃至比着浪费,从中央“浪”到地方,从国内“浪”到国外,一“浪”更比以一“浪”高,风气大开,看谁“浪”得风光,甚至被堂皇地上升为官员“身价和品位”的象征。如此暴殄天物,却以耻为荣,拿狗屎当荣誉奖章,不彻底整治,必将是亡党亡国之大患!
《 讽刺与幽默 》( 2012年03月23日 第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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