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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

2010年01月17日15:33   来源:中央统战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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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评价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综合评价工作,是新世纪新阶段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和开创性工作,是中央统战部五局近年来力抓的一项重点工作。此项工作自2005年启动以来,大致经历了局部试点、全面试行以及深入推动等三个阶段。

一是局部试点阶段。2005年6月,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国家环保总局、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的支持下,中央统战部下发了《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统办发〔2005〕(五)38号),决定在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四川六省(市)和银川、温州二市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山西、江苏、浙江、温州等省市的主管书记都作出了重要批示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如浙江省委梁平波副书记批示:“同意此方案,所需经费请向财政厅专门报告”。各地抽调了精干力量,成立了由统战部牵头,工商、税务、劳动保障、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其中,上海、温州等地充分发挥工商联的作用,共同牵头组织试点工作。银川、温州的试点工作均由市委牵头推动。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一些试点单位还划拨了专门经费,一些省市从高校、研究机构、机关聘请专家、抽调人员,组成模型设计小组,进行联合攻关,制定了试点方案并报党委和中央统战部。经过三个阶段的工作,到2006年初,各试点省市陆续提交试点总结报告。2006年3月底,中央统战部在杭州召开了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总结会议,试点工作圆满结束。

二是全面试行阶段。在深入总结试点工作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2006年8月,中央统战部正式下发了《中央统战部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试行)》(统发[2006]14号),推动综合评价工作由局部试点向全国范围内展开。截止到2008年7月,全国有29个省市按照统发[2006]14号文件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了综合评价工作。

三是深入推动阶段。为了进一步推动综合评价工作,2007年中央统战部重点抓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牢牢把握工商联换届这个契机,基本确立了“凡进必评”的原则。主要是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强调要求各地在工商联换届过程中,必须坚持“凡进必评”原则,把开展综合评价作为对非公经济人士进行政治安排的前置程序和主要依据。这条原则在实践中得到很好的贯彻。比如,全国工商联换届中,就有1名常委人选和3名执委人选因综合评价不合格而未予以安排。二是与浙江省委统战部、浙江省工业大学合作,经多次调试成功研发了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管理信息系统,并于2007年7月份在杭州召开了综合评价软件操作培训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15个副省级城市党委统战部软件操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班取得了良好效果,各地操作人员基本掌握了综合评价软件的操作要领,交流了各地开展综合评价工作的有关情况。下一步工作重点是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全面了解各地开展综合评价工作的进展情况,摸清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并继续修改完善综合评价软件。

二、综合评价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

一是积极效果已经呈现,重要性和必要性获得广泛认同。各地普遍反映,随着综合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其重要性、必要性和前瞻性日益凸现,也逐渐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方面的广泛认可和有力支持。

二是“凡进必评”的原则基本确立,成果应用机制逐步形成。在工商联换届过程中,各地在推荐安排企业家副会长时,都对人选进行了综合评价或有关部门综合评审,并把评价结果作为推荐和安排人选的主要依据。有的省市还把评价结果运用到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各种考评工作中,从而实现综合评价成果运用的最大化。

三是统战部门切实发挥了牵头协调的作用,长效机制初步建立。通过综合评价工作,各级统战部门改变了过去较封闭的工作方式,加强了与政府部门的联系,在实际工作中树立了统战工作的权威性,形成了在党委领导下的统战部门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的格局,初步建立了综合评价的长效机制。

四是部分省市对现有的综合评价体系进行了积极探索。部分省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对现有的综合评价体系作了修改、完善和补充。北京、大连、哈尔滨等地还自行研发了综合评价软件。

三、开展综合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是较好地贯彻落实了科学发展观。各地普遍认为,综合评价注重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思想、企业经营管理、履行社会责任和个人社会形象等方面的全面考察,注重把党的统战工作和政府部门业务工作相结合,注重群众的评价,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二是提高了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选拔、培养和政治安排得有效性和准确性。与其他领域的统战工作相比,非公这个新的阶层出现的最晚,党的统战政策、理论相对比较薄弱,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最弱。另外,长期以来,我们在非公代表人士的培养、考察、安排工作中带有一定的随意性。这主要是我们在人物的遴选、甄别上缺乏基本的标准、尺度,只能依靠平时接触的印象和政治安排时的突击考察,进入视野的非公人士的面、了解的深度以及所了解的情况的准确性都不够,不能做到广泛性、进步性和代表性的结合。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为选拔和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确立“框架”和“尺度”,是新世纪新阶段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和创新性的工作。

三是有利于有针对性地做好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面、准确掌握了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包括优势和不足,将有效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

四是有利于统战部门和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综合评价的信息可与银行、工商、劳动、税务、环保等部门共享,对于加强统战部与政府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拓宽新世纪新阶段统战工作的领域,扩大统战工作的影响,共同促进“两个健康”具有重要作用。这次试点工作中,有的地方统战部门与10个政府部门建立了协作关系,有的与18个部门建立了联系。

四、综合评价的主要内容和基本作法

(一)综合评价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思想政治素质。主要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涉及政治态度、参政议政能力、企业文化建设及支持所在企业党、团、工会组织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等5个评价要点。2.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主要通过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依法经营、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情况,反映其社会责任意识,包括对待员工的态度、参与光彩事业、捐资助学、赈灾、扶贫等公益事业以及参与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情况等7个评价要点。3.企业发展与经营管理状况。主要通过企业的年检、纳税、信用、资产状况和行业地位以及企业发展战略、技术创新能力等情况反映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遵章守法和企业发展潜力等情况,包括4个评价要点。4.个人修养及公众形象。主要涉及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个人操守及在业内和社会上的口碑,包括2个评价要点。

四个方面的内容被分解为18个评价要点,分别由主评单位和协评单位根据不同的指标项,按照A、B、C、D四级予以评定。统战部根据各部门的评定等级进行汇总,根据专门研制的软件进行分类处理,为代表人士建立正规的个人档案,并根据其发展变化的情况进行动态的管理。

(二)综合评价的组织领导。综合评价涉及的部门比较多,评价主体分为主评单位和协评单位。评价主体包括统战部、工商局、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安全生产部门、经贸委、科技部门、人民银行、工商联、总工会,是参与综合评价硬性指标评定的单位,主要是参与定量分析;协评单位主要包括人大、政协、公安部门、计划生育部门、法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统计等部门,参与协助综合评价工作。由于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参与单位多,根据试点阶段的经验,要取得好的效果,必须要在党委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统战部负责牵头。

(三)建立信息库。在开展综合评价中,评价对象自填的信息表、评价主体填写的部门意见表等等是评价对象的初始档案。统战部牵头召开联席会议,汇总各部门的评价情况,相关数据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研制开发的软件系统将根据企业每年数据的变化,主要对企业的资产情况,包括利润、税收、资产负债率、职工人数、工资情况、安全生产、企业信用、银行资信等数据制成变化曲线图,从中了解评价对象企业的变化走势,一是便于统战部了解代表人士的情况,二是经有关部门告知代表人士企业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风险的发生。

(来源:中央统战部网站

(责编:乔业琼、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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