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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办法落实“八项规定” 执行《办法》无例外

2013年01月17日14:4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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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群众路线,深化‘四群’教育;坚持求真务实,改进调查研究;坚持改进会风,精简会议活动……”近日,云南省委出台《省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从改进调查研究、解决民生难题、精简会议文件、简化接待工作、改进新闻报道、坚持廉洁从政等方面,对省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出10项规定。

  该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不折不扣、毫无例外地执行《办法》,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办法》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督查部门要将《办法》列为督查的重要事项,定期督促检查,并纳入各地区各部门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督查结果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各级财政、审计部门每年要对会议和活动经费、接待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并通报审查结果。(记者 黄波 通讯员 毕疆颖)

(责编:杨丽娜(实习)、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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