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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干部子女“评先” 纪检审核、全市公示

2013年01月15日17:31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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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宁双 南平市第一中学高三(9)班 拟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家长:肖志光 南平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哲伦 建瓯第一中学高三(6)班 拟推荐省级‘三好学生’ 家长:吴章中 建瓯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

在福建南平教育局官方网站和《闽北日报》上,2012至2013学年,南平市拟推荐省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处级领导干部、县(市、区)科级领导干部、教育局机关及学校二层以上领导干部子女名单一目了然。

南平市教育局同时公布了投诉电话,接受举报。

“对领导干部和教育系统干部的子女从严把握。除了班级推荐、全校师生投票、学校公示外,还专门针对这部分学生主动在全市范围内公示。”南平教育局副局长吴邦建说。

“学生评先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担心他们利用职务便利暗箱操作。这样做就是在更大范围内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吴邦建说。

在公示之前,领导干部和教育系统干部子女就比普通学生多一道“关卡”。根据南平市教育局和市监察局规定,这部分学生需接受相应的监察部门审核。在他们填报的评先审核表上要填写父母所在单位和职务,并签署“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南平市从2002年就下发文件施行这一政策,2004年又出台补充通知,提出更加严苛的标准。譬如,这部分学生参评的总和不得超过所在学校同类名额的三分之一;体育科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等。

“事实上,这部分参评对象只占了总数的5%至6%。”吴邦建说。记者看到,2012至2013学年,省一级不到6%,市一级只占4%。

据记者调查,参选的这部分学生在德智体方面都很优秀。

“有了这些规定,大家都很轻松。”南平市教育局德育科科长杨建军说,“小孩要是不优秀,经办人员也不敢办,有纪检部门把关。要是不符合条件,公示出来被人举报更丢人。”

南平市规定,领导干部和教育系统的干部、教职员工施加影响,学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放弃原则,把关单位把关不严的,将根据责任大小,层层实施责任追究,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要来参选,就要按照条件来,就要经得起公示。在杜绝不正之风方面,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吴邦建说。(新华网福州1月15日电记者逯寒青、沈汝发)

(责编:杨丽娜(实习)、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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