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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即墨领导干部不当行为要被问责

2013年01月11日12:35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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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山东省即墨市制定《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对全市各级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进行问责。

问责对象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全体工作人员。问责内容为执行不力、有禁不止,造成不良影响的;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影响工作推进的;独断专行、决策失误,造成损失的;滥用职权、违法行政,造成不良后果的;欺上瞒下、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态度冷漠、作风粗暴,损害机关形象的;暗箱操作、逃避监管,影响社会公平等共八大类37小项不当行为。

根据不当行为的具体情节、轻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办法将问责方式细分为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或责令辞职、免职、辞退等10种问责方式。对于拒绝整改、不配合调查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从重处理。(通讯员 乔波)

(责编:吴思瑶(实习)、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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