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简单的语言来概括十八大对党的建设的论述,就是具有很高的思想性、理论性和强烈现实针对性。
说其有很高的思想性,是因十八大把党的建设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置于科学发展的大局来阐释;说其有理论性,是因为提出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发展史上过去很少提到的观点,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反映了符合中国实际的执政党建设规律;说其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是因为基层党建工作的新经验在文献中得到了反映,并且针对当下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一系列工作重点,直接指导当前党建实际工作。
第一,十八大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是对党的建设的新定位,更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发展。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政党观对于政党的理解,首先强调其阶级性,列宁更强调党是阶级的先进组织,强调其对于阶级的领导地位,为阶级、为人类解放奋斗是党的重要使命和任务。但是,马克思、列宁并没有留下成熟的关于执政党建设的论述。在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党应是什么样的党?执政党的党员怎样才算合格?我们并没有现成的党建遗产可供借鉴。中国共产党事实上经历过一次大的转型,即从当年夺取政权的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这一转变本应在1956年完成,但是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这一转型当时并没有完成,直到改革开放后才逐步完成。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后,党中央把党的性质定位于两个先锋队,对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入党资格等重大问题作出新界定,等等,标志着向执政党的转变已经大体完成。但是,近些年来,世情国情党情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在社会层面,大量的公民由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人们的就业方式、工作方式、生活方式已经发生并将继续发生重大变化。在这一背景下,基层党组织传统上以行政权力领导群众、支配社会的方式受到严重冲击,近年来频发的群体性事件更折射出部分党组织领导方式、执政方式不完全适应社会变化,表明党领导的社会对话协商机制、社会沟通机制还不健全。这意味着,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建需要有一次面向社会的转型,主要是部分功能、领导方式、活动方式、外部形象的转型。转型的方向就是顺应社会需要,服务于群众,服务于社会,才能动员群众、凝聚人心,才有所谓稳定,有所谓执政基础。因此,恰恰是基层党组织出于实际工作需要,开展了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党的十八大对基层经验做了整合,把“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三者综合在一起,把基层党组织提出的打造服务型党组织,上升为全党的党建目标,意味着中国共产党的标志性特点、突出特征就是学习、服务、创新。这与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对政党的定位相比,是新的发展,切合对外开放、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条件下的中国实际。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三型”之间的关系:为了更好地反映党的性质和体现党的宗旨,适应社会环境变化,需要不断学习,提升党组织的内在素养和能力;服务是宗旨与手段的统一,是“三型”的核心;创新则意味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既是精神状态的反映,也包含不断创新领导方式、工作方式,创新党建工作形式,更好地实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宗旨。
“三型”马克思主义政党目标的提出,是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现实需要,而需要推动产生新经验、新观点、新理论。简言之, “三型”党组织建设,浓缩了时代特色。
第二,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党的建设,全面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十八大提出必须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的各方面。这是对党的建设的新要求。这里可以从两层意义上理解:一是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都要围绕科学发展的大政方针开展。这也是密切联系党的政治路线、中心任务开展党的建设的政治传统;另一方面,党的建设自身也要科学化,为此需遵循执政党建设规律,使党自身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贯穿于十八大报告党建部分的灵魂,是强调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十八大指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换句话说,党的建设、党的生存的全部基础,就是能否为人民服务,能否在人民群众中具有牢固的基础。这也是党建科学化的本质所在。政党政治规律从不同层面、不同方面可以有多种总结,但最根本的就是政党的兴衰取决于民心。越是长期执政的党,越需要重视党与人民的关系。十八大提出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的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等等,都是在社会利益主体多元、社会转型时期矛盾叠加背景下,密切党群关系的举措,有利于了解群众诉求,转变决策模式,从决策源头反映群众利益。
第四,把纯洁性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并列为党建主线,并提出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更新、自我提高能力。四个“自我”能力的提出,一方面显示出充分的自信,表明一个拥有90多年历史、60多年执政史的党,领导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并取得举世瞩目进步的党,有能力解决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另一方面,需要强调的是,四个“自我”说明党对于先进性有清醒的认识,即任何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都不可能与生俱来或天然地继承下来,所以需要不断净化、完善、更新和提高。
但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报告所说的“自我”不能理解为封闭式党建,而是把党置于人民群众之中,以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政党建设,以党内民主、人民的监督,以开放式活动方式,形成四个“自我”的运行机制。
第五,从八个方面部署了党建工作的总体布局。一般提到党建,大多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包括干部、党员、基层组织)、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来加强党建工作。十八大没有按照上述思路来表述党建工作,而是从具体工作出发,从当下急需解决的问题出发,从理想信念、党群关系、党内民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党管人才、基层组织创新、反腐败、党的纪律等八个方面,强调了当前及今后五年的党建工作重心。这八个方面大多有新的观点提出,比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提出“提高民主质量,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吸收了基层党建经验,提出“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等等。大会报告对八个方面表述的重要观点都有明确的现实针对性。
第六,保障党员权利主体地位。党的各项工作、党的建设,都需要依靠广大党员的支持。因此,十八大在党内民主部分强调的要点之一就是保障党员主体地位。这一思想固然不是十八大才提出的,但十八大的贡献在于明确指出了今后的具体举措。一是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如提出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党代会代表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等。二是提出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提高党代会工人、农民代表比例,实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深化县级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实行党代会提案制度。在实践中,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一些地方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党代会常任制意味着党内领导体制的变化,对于体现党员主体地位、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都有一定意义。同时,从十七大以来全党普遍推行了党代表任期制,形成了一些经验。有的地方设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合工作室,定期与社区群众互动、沟通,对于带动基层党内民主和社区民主自治、促进稳定起到了良好作用。三是从理顺党内关系方面,提出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等。
十八大对党的建设的论述,还需要有各方面的专项制度配套,才能在实践中得到贯彻。
(作者为中央党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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