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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瓮安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

2013年01月06日13:06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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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瓮安县委向全县下发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全县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十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确保瓮安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

坚持学以致用。瓮安县委要求,全县领导干部要坚持做到日理政事、夜即读书,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经济和法律、教育和科技、历史和文化,以及服务现代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各类知识。

坚持联系群众。做到同群众交流沟通,向群众虚心学习,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实行县领导联系乡镇、企业、学校制度,定期接访,化解矛盾,切实帮民解困、助民增收、为民办事、让民满意。

坚持厉行节约。艰苦奋斗、勤俭办事,轻车简从。简化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支出,严格执行公务住宿标准和乘坐交通工具标准。

坚持求真务实。勤于党务政务、减少事务性应酬,提高执行力,强化落实力,不建形象性工程,不建劳民伤财项目,不弄虚作假和虚报浮夸。

坚持精简公文。倡导务实、简明、清新的文风,推行办公信息化、会议视频化、公文无纸化。改进新闻报道,讲求新闻质量,突出新闻时效。

坚持改进会风。做到少开会、开短会,突出会议主题,按时开会,限时发言,会场内不得吸烟、接听电话,保持良好的会风。

坚持提高效能。做到急事特办、好事快办,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验收等活动,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实行县领导联系督办、部门领导协同参办、乡镇领导具体承办。整治庸懒散不良风气。

坚持廉洁从政。做到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准则,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以党风带政风,以政风促民风,以民风兴社风,反对官僚主义,克服形式主义,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李良旭)

(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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