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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州“阳光面试”撑起“公考”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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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03日18:4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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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州自2000年全面实行公开考录公务员制度之后,维护考试公正和安全成为工作的重心。尤其是面试环节, 红河州将之作为考录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和重中之重,通过不断改革面试组织方式和操作方法,切实提高了面试工作“准确度、公信度、透明度、满意度”,支撑起公务员考录晴朗的天空。

改革组织方式 提高公信度

为加强面试监管,2000年至2007年,红河州除公安机关和州级单位招考的面试工作由州人社局实施以外,各县市招考的面试工作由各县市组织实施。在此期间,各县市均在促进面试规范化、制度化上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同时,州人社局也加强了监管,如下派巡视监督组,组织州级和各县市之间的部分考官抽签进行跨县市异地交流等。

在面试考点设置上,针对县市面试考官人数较少,与考生熟识度较大,因而受外部干扰可能性增大的问题,2008年,红河州采取了过渡措施,即将部分县市的面试收回州级实施。积累成功经验之后,从2009年开始,红河州取消在各县市设置面试考点,全州面试工作全部由州级统一组织实施。考官数量大幅增加,随机性因而增大,面试公正度也因此极大提高。直至2011年,省公务员局才正式明确:面试必须由州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实施。红河州的面试考点设置改革已经走在了全省各州市的前列。

面试方式上,红河州从2009年全面改革结构化面试方法,全部推行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而有效提高了面试测评的科学性。同时,也因这一面试方式而形成了一种考生相互之间、考生与考官之间有效的监督机制——考生亲眼看着竞争对手的临场表现、全体考生亲眼看着考官的评判结果。面试考场成了一个有对抗、有观众、有裁判的公开的竞技舞台。

为改革组织形式,红河州不断完善监督、回避、随机抽签等各项制度。所有考场的面试由人大、纪检监察机关全过程监督,主动邀请并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质询;2011年底,红河州公务员局报请州委、州政府批准《红河州公开考录公务员面试工作规程》,于2012年正式施行,每场面试之前,实行试题抽签、监督员抽签、考官抽签、考生临时抽取面试考场和面试序号的“五抽签”制度,为最大限度维护面试公正提供了制度保障。

改进面试环节 提高透明度

由于笔试是在不确定的庞大数量的竞争者中“海选”,同时鉴于笔试的严谨规范和评价客观性,考生和社会普遍对笔试的公正性给予认同。最大的质疑在不可能运用机器评分、只可能依靠人工评判的面试环节:权力、金钱、人情可能对面试造成多大程度的影响?考官的评分是否会畸轻畸重,让考生无以承受?

为打消考生顾虑,红河州将今年执行的《公开考录公务员面试工作规程》先期发布在红河日报、中国红河网等媒介,以此保障考生和社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规程中,最大的变化就是取消指定考官、实行双抽签进入考场制度。基本流程为:抽调考官——召开考务会——每场面试之前半小时抽签确定试题——所有主考官和考官分别临时抽签决定考场之后列队由监督员带入考场并将通讯工具交由监督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再自由活动——考生在候考区域临时抽签决定面试考场和序号之后由工作人员带入考场——面试——考官独立评判、自主打分。面试考场除人大、纪检监察机关派员监督外,均设置视频摄像系统,对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为受理投诉和质询存储原始证据。

2012年,红河州共设置25个面试考场,于两天内完成面试工作。按实际需要,每个考场设1名主考官和6名考官,共从全州取得省级授予面试考官资格证书的考官库中抽调考官175人。但为了加大随机性,也为强化监督机制,还从其他州市邀请了25名考官到红河州交流。参加面试工作的考官实际人数为200人,设25个空签,抽到空签的考官不再参加本场次面试。且不以任何形式指定用人单位的考官进入某一考场,凡与当年任何一名考生有法定回避情景的考官,一律不能参加当年的面试工作。由于考生抽签的区域与考官抽签的区域、面试考场与候考区域是完全隔离的,且无线信号已屏蔽,在考官、考生均已抽签确定了面试考场之后,面试迅即开始,这时若想互相传递信息,从时间和空间的维度上已经不具有任何可能性。

除上述组织形式外,按照评分计算机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五名考官的平均分,若某一考官违背公正打分,则等于无效。并且,决定考生是否进入体检的综合成绩是由笔试得分与面试得分加权后合成,因此考生的综合成绩更加具有客观公正性。

专门机关、社会舆论、新闻媒体、考生,共同构成了一个监督体系,多重抽签的方式将随机性增大到了极致,可能存在的人为干扰因素也因此被消减、化解。

严格法定程序 提高满意度

根据程序,公务员考录过程中,面试、体检、考察环节均有替补政策。即上一名考生放弃面试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按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下一名考生。本来这一切均是在阳光下操作,但也有部分人存在一个认识误区——误以为是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在人为地进行“调配”。

事实上,所有的替补均在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中,严格按分数高低排序进行。而考生的成绩是公之于众的,任何人都无权限、无能力去颠倒成绩排序。考察,则是向相关部门、机构进行调查了解,红河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从未以任何超越规定、超乎常理的理由拒绝录用过任何一名考生。

据悉,2011年全州政府系统新录用的393名公务员中,父母居住农村务农的考生有187人,占47.6%。从考试情况来看:笔试成绩第一名被录用的考生有284人,占72.3%。笔试成绩第二名被录用的考生有97人,占24.7%。可见在笔试分带入面试计算综合成绩的情形下,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仍然占着绝对优势。

数据表明,考生通过公考由社会平民阶层甚至是弱势群体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的比例接近90%。按学者费孝通的研究,封建时代,平民和社会底层通过科举制度进入仕途的比例仅为13%。公务员考录制度如一个强大的引擎,为国家朝着民主、法治、自由、文明的方向发展提供着不竭的动力。(宏 宣)

(刊载于2012年07月 中国组织人事报,原文链接:http://renshi.people.com.cn/n/2012/0723/c139617-18578853.html)

(责编:权娟、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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