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指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他关于“中国梦”、“道路决定命运”、“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论述催人奋进,给人力量,引发了全国上下各行各业群众的强烈共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和追求,笔者作为青年法官,同样有着与自己职业相联系的中国梦,那就是法治中国梦,以下是我结合学习十八大精神谈谈自己对法治中国梦的一些看法。
法治中国梦是可以实现和必然实现的中国梦,法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保障。
每个法律工作者都有个法治理想国,这是一个梦想也是一份信仰,正是法治中国梦照亮着中国法治化进程之路,给我们带来攻坚克难所需要的力量。法治文化源远流长,在古代中西方文明中就各有论述。“法治”的汉语词源最早可见于《晏子春秋?谏上九》:“昔者先君桓公之地狭于今,修法治,广政教,以霸诸侯。”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提出了“以法治国”、“奉法者强则国强”的法治思想。西方的法治概念可追溯到古希腊先哲亚里士多德,他提出了“城邦的法律必须得到遵守,而被遵守的这一法律本身必须是良好的”这一“守法”和“良法”相结合的“法治”定义。几千年沧海桑田,历史上中国无数次老百姓揭竿而起的朝代更替和世界上不可胜数的残酷战争矛头都直指“人治”和“专制”,以史为鉴人们已经普遍认同了“法治”是优于“人治”、“专制”更好的治国理念。尽管法治的理想性注定了其实现具有艰难的过程性,但是法治作为现代文明社会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重要价值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法治是中国进入现代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不可逆转的世界潮流。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到2020年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并且将“依法治国”方略提高到新的高度,其中一项重要要求就是“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笔者从上述论断中似乎可以看到法治中国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间存在着如下关系:法治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有效方式,规范政府等公权力的行为,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政治权利,促进市场经济发展,解决社会现实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动力和制度保障,同时法治进步也是小康社会的外在表现和重要指标。如果一个社会法治化水平与经济增长不相协调,那么整个社会从宏观上来讲就难以达到了小康水平,甚至可以断言落后的法治必将制约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重要部署,重点集中在“全”和“快”这两个字上面。十八大报告还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于法治建设方面的新目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将全面加速,法治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发挥着保障党的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巨大作用。
道路决定命运,实现法治中国梦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法治作为人类文明发展的普遍性成果,不仅是西方社会的治理模式,同样也是现代中国社会治理的必然选择。一方面,我们要能够正视法治所具有的普世性价值,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充分认识中国的具体国情、挖掘本土法治资源,将法治理想国的普遍性与中国法治现状的特殊性结合起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与社会制度、本土文化密切联系,实现法治中国梦应当将法治理念现代化和中国化。我们树立的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强调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法治是一个动态的渐进式过程及状态,从中国法治变革的历史经验来看,实现法治中国梦应当科学规划和稳步前进,切忌革命激进主义。经过30多年的法治建设,我国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向法治建设万里长征迈出的重要一步。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法治是“良法”之治,因而必须在立法领域与时俱进、精益求精。从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就可以看到当前我国立法过程更加注重人民参与,立法宗旨更加注重保障人权和提高司法公正与效率,立法技术更加科学化。
法谚有云“徒法不足以自行”,实现法治中国梦离不开人的积极参与,尤其是在党和政府推动的法治化进程中需要领导干部的身体力行。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舆论普遍认为这是执政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施政讯号。所谓“法治思维”,是指执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所谓“法治方式”也即“法律手段”是指执政者通过制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运用法律创制的制度、机制、设施、程序处理各种经济、社会问题、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争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方式、方法。 在当前社会转型、矛盾高发的背景下,所有行使公权力者、执法者都应该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好改革、发展、解纷、维稳中的难题。
青年法官要坚守法治信仰,立足本职岗位,以实干成就法治中国梦。
青年法官要具有独立人格,坚守法治信仰。有句名言讲“法官的人格是社会正义的最终保障”,最能将法官与其他职业区别的特质就是法官视法律为自己唯一的上司,不唯上只唯法,因而中国法官有将独角兽作为自己人格象征的传统,将不偏不倚、刚正不阿,不畏权贵作为自己高尚的品格。中国古代不乏包拯式的清正廉明判官,但大多数还是信奉忠君思想视权力大于法律,时至今日这种与现代法治相悖的传统尚未消亡殆尽。因此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对于这一要求与号召,青年法官责无旁贷,我们要充分意识到每次庭审都是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每张判决书都是在谱写法治精神,每个职业言行都是在传播法治理念。
青年法官要立足本职岗位,在实践中成长,以实干兴法治。随着法官职业化的快速推进,日益庞大的青年法官队伍已经成为法院的生力军,如何尽快适应审判角色是个重要问题。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我们要力戒眼高手低,静得下心、沉得住气,在司法实践中学习、磨砺自己;我们要虚心向老法官学习,不断提高驾驭庭审、调解技能、文书制作、判后答疑、接待来访等各方面的司法实务水平;我们要在办案中积累经验,不论案件类型难易,都要认真去办,用心领悟办案规律,提高司法能力。成功缘于实干,祸患始于空谈。青年法官应该将实干精神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扎扎实实裁判好每个案件,让每个当事人真真切切感受到法治带来的公平正义。
法治兴则国强,当法治中国梦照进现实,真可谓雄关漫道真如铁,只有实干才能兴法治。青年法官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有生力量,我们要坚守法治信仰,在十八大报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指引下,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力前行,以实干精神成就法治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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