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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

泗洪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王德鹏
2012年12月20日13:3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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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治本之策。近年来,我县围绕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新时期我们将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为着力点,以促进干部能上能下为突破口,以完善考核机制为关键,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是坚持德才标准,建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进一步形成干部选任必须察品德、靠本领、凭实绩、看公认的共识。树立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把德的考察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先决条件,坚持日常评德、年终考德、选拔用德。细化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方式,进一步改进可操作、量化、常规、系统的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办法,确保德的考核准确真实。树立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注重选拔长期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埋头苦干、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优秀干部。有计划地选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到乡镇锻炼,畅通乡、村优秀干部到机关任职的渠道,力争每年新提拔的干部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三年内县直机关领导干部中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达到一半以上。树立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强化干部实绩考核,探索量化评价办法,量化考察对象的基本条件、群众评价和考察评价,运用“绩”的考核结果,发现和使用那些踏实干事、实绩突出的干部,不让老实人吃亏。

二是坚持扩大民主,健全规范的干部提名机制。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第一道关口,必须建立科学的干部任用提名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明确初始提名的适用范围。从操作性和实效性的角度出发,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逐步加大公开提名比例,对正职非出缺岗位进行非定向提名,对其他人员实行定向提名,使干部任用初始提名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探索初始提名人选科学的评价办法。不简单地以提名票数来评价衡量干部的优劣,坚持群众公认度和岗位匹配度相结合,建立以“两轮推荐、适岗评价”为基础的科学合理的提名人选评价办法,努力实现人岗相适。建立初始提名信息公开制度。探索对提名职位、提名方式、提名过程、提名结果等进行全程公开,尤其是要公开任职干部的提名主体和任职理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坚持创新实践,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围绕当前干部考核容易出现的失真失实问题,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优化干部实绩考核指标。建立领导干部实绩档案制度,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根据干部层次、岗位和分工要求,建立相应的实绩考核办法。采取重点公示、多方验证的方式,对干部实绩进行抽样验证,防止虚假政绩。建立专项考察制度。对有关单位组织的专项考核、评比,建立向组织部门备案制度。突出招商引资、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等重点工作、关键时刻,对干部的现实表现,及时跟进考核,记入实绩档案,为调整使用干部提供依据。综合运用考察结果。建立“1+3”考核评价体系,将干部任前考察与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专项考察的结果进行相互印证、综合分析、合理运用。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营造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环境。建立科学的竞争择优机制。在干部任用中选贤任能,实行差额比选,通过“赛场选马”、公平竞争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对没有特殊要求的常规职位的选拔,放宽年龄、学历、专业和任职经历上的限制,降低准入门槛,广开进贤之路,在最大范围内发现和选拔优秀人才。坚持干部竞争性选拔常态化。通过规范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频率、比例等,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常态化,形成重民意、凭实绩、靠竞争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长效机制。力争每年新提拔的委任制乡科级干部中,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不少于三分之一。选人用人信息全程公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公开,重点对初始提名、民主推荐、适岗能力测试、任前考察、任职公示等环节进行公开,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五是坚持制度规范,强化严格的干部管理机制。把严格管理干部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健全干部管理机制。严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建立领导干部工作日志制度、工作动态公示制度,通过干部自主记录,全面掌握了解干部工作动态和工作实绩。实行组织函询制度,对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发函要求干部作出说明。强化乡镇党政正职管理,严格执行任期制、目标承诺制。健全县直部门组织、人事、财务和执纪、执法等岗位干部轮岗制度,推进关键岗位和重要部门干部定期轮岗交流。畅通干部“下”的出口。加大问责力度,对不称职、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干部分类追究责任,在引咎辞职和不良行为责任追究处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具体办法,明确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规范调整的原则、程序,探索干部调整后的多种安排方式。加强转任非领导职务人员的管理。选聘部分政治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敬业精神强的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赋予他们履行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决策督查、专项督办、党风巡视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状况调查等任务,促进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落实,为非领导职务干部有效发挥作用提供平台。探索建立干部职级并行制度,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责编:权娟、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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