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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做“五个模范”

北京市广电局科技处副调研员  申国政
2012年12月19日16:2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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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中央和习总书记的要求,全国上下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层层动员部署,形式多种多样,内容丰富多彩,形成了深厚的学习贯彻氛围。在各级的部署中都强调了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我个人通过学习领会,感到,当前形势下领导干部要当好五个方面的模范,即:做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勤奋学习、发扬优良传统、遵守纪律、增强团结的模范。

一、做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模范

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自觉性高不高,实际效果好不好,模范作用强不强,事关高举旗帜走什么路的重大原则问题。因此,全面、系统、准确、深入地理解把握十八大精神,为广大人民群众作学习和实践的表率,是领导干部的首要政治责任。领导干部要做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模范,就必须在深入学、持久学、真正用上下功夫。

深入学,就是不仅仅满足于对十八大报告学了多少遍、辅导报告听了多少场、学习体会写了多少条,而是要看对十八大精神的理解到底有多深,对十八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掌握到什么程度,有多少自己的真知灼见。不仅仅看对个别论断、个别观点有了多少理解,还要看对十八大报告的主要内容、整体框架、灵魂、主题等学习理解是否全面,认识是否深刻,把握是否准确。不仅仅就报告学报告,还要把学习十八大报告、新党章、科学发展观与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努力掌握创新理论的发展脉搏和理论渊源,真正融会贯通。

持久学,就是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解决好“追浪头”、“一阵风”的问题,真正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本部门、本行业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作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经常性内容,作为个人思考的主要课题,长期学习、长期实践,毫不懈怠。

真正用,就是要使十八大精神真正进入本部门、本行业建设的实践,把十八大精神转化为指导本部门、本行业建设的正确决策,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具体标准,转化为工作落实的具体机制,使本部门、本行业建设在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中不断有新进步、新发展。

二、做勤奋学习的模范

新党章中党员义务明确要求: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生产、工作、学习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党历来重视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不仅对学习有过精辟的论述,而且在行动上也为人们做出了表率。领导干部只有勤奋学习,才能站稳政治立场,把握发展方向,提高领导能力,推动本部门、本行业建设跨越式发展。

首先,要有学习的强烈愿望。要充分认识到,学习对个人来讲,是一项持续不断的基本建设,放弃学习,就等于放弃了新的发展和提高。对领导干部来说,学习是提高领导素质的基础,是增长才干的源泉,是履行领导职责的需要,是领导工作的一部分。要强化“学不好就干不好”的观念,把学习作为一种领导责任,作为一种精神境界,作为一种终身要求,无论职务怎样调整、工作多么繁重、情况多么特殊,都要想方设法加强学习,真正把学习摆在重要位置。

其次,要善于挤时间学习。早在延安时期,党中央、毛主席就谆谆告诫全党“一刻也不要放松学习”,提出要在百忙之中,以“挤”的方法学习,以“钻”的研究问题;要坚持“一面战斗,一面学习”,并号召“来一个全党学习竞赛”。所以,要抓好学习,就必须善于挤时间,充分利用开会前、睡觉前、节假日等零碎时间,充分发挥每一小时、每一分钟的效能。

再次,要坚持博学。领导干部要胜任领导工作,必须具有世界的眼光和大海的胸怀,要广泛涉猎各个学科、各个方面的知识,既要掌握政治理论知识,又要学习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其他方面的知识,跟上时代进步、信息发展和知识创新的步伐,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科学文化素养。

三、做发扬优良传统的模范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我党在长期革命战争和保卫、建设祖国的实践中,特别是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是凝聚民心、鼓舞斗志的强大精神动力,是我党特有的政治优势。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是领导干部的历史责任。

首先,要带头搞好学习宣传。领导干部要抓好自身对优良传统的学习,掌握具体内容,了解产生背景,明确现实意义,领会精髓和实质。要利用到基层蹲点、检查工作等时机,深入一线搞好检查督导,及时纠正在学习继承传统方面存在的问题。

其次,要躬身践行。光说不做的教育是苍白的。发扬优良传统,领导干部既要学得好、宣传得好,还要真做、真用。特别是要在始终听党的话,始终艰苦奋斗,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的指挥等方面,为人民群众树立好样子。

再次,要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一方面,要紧密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建设和各项工作实际,深入挖掘我党优良传统的内涵,切实将优良传统融入思想、融入工作、融入本部门、本行业建设的实践。另一方面,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发展变化的实际,不断赋予新内涵、创造新形式、培育新品质,把优良传统与新的时代精神结合起来,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

四、做遵守纪律的模范

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其中一条就是“严明党的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再次强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领导干部身处重要岗位,手中握有一定权力,能否在遵守纪律上做表率,对广大党员和群众思想行为的引导,对本单位的建设和发展,对保持本单位高度集中统一和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遵守党的纪律,是领导干部的职责所系、使命所需。

首先,要强化组织纪律观念。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纪律,是我们的传统、我们的优势,也是一种“官德”、一种素质、一种修养。尤其要认识到,新形势下,领导干部面临的形形色色的考验逐渐增多,自觉遵守纪律是对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现实要求,是对领导干部政治上关心和爱护,自觉把遵守纪律作为担负领导工作的前提条件、基础工作,当作警戒线。

其次,要突出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这个重点。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习总书记的指挥,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自行其是,更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防止政治上的自由主义。

再次,要“严”字当头。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纪法规,切实增强大局观念、政治意识、法规意识,使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等行为始终置于纪律、法规、制度的约束之下。要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既严上又严下,既严部属又严自己。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办事,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决不姑息迁就,确保党的纪律严明、令行禁止。

五、做增强团结的模范

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团结就是大局,团结就是力量。”,“全党同志要用坚强的党性保证团结,用共同的事业促进团结,自觉维护全党的团结统一。”伟大的事业需要高度的团结统一。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各项任务,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局面,领导干部必须要做增强团结的模范,最大限度地凝聚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既定目标努力奋斗。

首先,必须打牢团结的思想政治基础。常言道,“志同才能道合”。团结,首先应该是思想的一致、事业的一致、奋斗目标的一致。当前,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是我们共同的政治信仰和精神支柱,是团结的思想政治基础。只有把思想和认识都凝聚到科学发展观的旗帜下,才能有共同的思想理论认识和目标追求,才能同心同德、步调一致地为实现共同理想而努力奋斗。

其次,要保持维护团结的强烈意识。团结,是一种胸怀,一种气度,一种觉悟,一种品格。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是搞好团结的重要前提。宽宏大量、豁达大度,是正确对待自己和别人,搞好团结的重要因素。领导干部一定要像爱眼睛一样爱护和珍惜团结,以责人之心责己,以恕己之心恕人,有利于团结的话就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胸怀坦荡,谦虚谨慎,相互尊重、相互“补台”,形成团结的浓厚氛围。

再次,要提高团结的质量。不讲原则、不讲是非的一团和气,不是真正的团结,不仅不利于党的事业,也不利于自己的成长进步。要坚持按原则办事,靠原则把关定向、统一思想,靠原则消除分歧、统一思想。要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要模范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完善民主生活制度,处理好集中统一与民主决策、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切实做到干事业一条心,抓工作一盘棋,讲发展一股劲。

(责编:权娟、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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