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并明确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全党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这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最大的理论创新和历史贡献,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是全党的首要政治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而服务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责任。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着力强化教育、监督、惩处和保护职能,不断探索促进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更好地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而服务。
强化教育职能,着力增强科学发展意识。要对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的教育。要突出抓好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人生观、权力观、政绩观、地位观等教育,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教育,开展“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教育,教育党员干部致力于加快章贡“五区”建设,促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要加强党纪国法教育,教育党员干部在推进科学发展中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敬畏权力、敬畏法纪,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防线。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廉洁氛围,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良好的廉洁环境。
强化监督职能,着力促进科学发展落实。要强化责任,着力开展中央、省市关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要突出重点,围绕公共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监督,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要重点加强选人用人、行政审批、惠民政策落实、征地拆迁、政府采购、财物使用、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集体资产处置和运营等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的监督。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围绕建设特大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加大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力度。要整合力量,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审计监督、财政监督、舆论监督及群众监督的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形式,打造对重点人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转型发展和跨越发展。
强化惩处职能,着力清除科学发展障碍。要充分运用惩处手段,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科学发展的突破口,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妨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公职人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的现象,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严肃查处违背科学发展观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暨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严肃查处工作作风的“庸、懒、散”、领导作风的“假、浮、蛮”和为政不廉的“私、奢、贪”等问题,努力为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强化保护职能,着力营造科学发展氛围。要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惩处同调动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相结合,努力形成支持改革者、教育失误者、惩治腐败者、保护干事创业者的良好氛围,为推动科学发展凝心聚力、保驾护航。要坚持为主,着眼防范,关口前移,主动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拉袖子、早提醒,及时帮助和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综合分析、妥善处理信访举报,对受到错告、误告、诬告的党员干部,要及时给予澄清,消除影响,同时要追究恶意诬告者的责任。对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出现失误的,要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把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工作失误与明知故犯区别开来,把加快发展中的无意过失与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别开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