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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防止换届选举中出现不正之风,保证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委提出“四个坚持”对换届工作作出明确要求。
坚持民主为本,扩大工作的广泛性
在换届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是选准用好干部的重要保证,也是防止和克服用人不正之风的治本之策。积极探索扩大民主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把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引入民意调查和实绩分析,增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意权重;加强民主选举全过程的公开,在组织纪律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做到时时公开,事事公开;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换届相关宣传108次,增强社会公众对换届工作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
坚持教育为先,强化贯彻的自觉性
自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是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的最有效途径。把教育作为保障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按照“领导干部熟悉、组织部门精通、广大群众了解”的要求,大力宣传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干部选拔任用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对“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精神的学习宣传。针对个别党员干部在换届前出现的思想浮躁、心态失衡等苗头,采取深入调查、分类疏解、谈心交心活动等措施,引导各级干部树立“阳光”心态迎接换届,为换届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坚持监督靠前,增强落实的主动性
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区委将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构建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立体监督体系。按照“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对换届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发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的作用,详细记录全过程;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机制,由果求因,深挖症结;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营造全民齐参与、共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
坚持查处从严,维护换届的严肃性
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查处是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惩戒。不管是任何人,不管采取何种方式,只要违反了换届纪律,都将受到严厉的查处。区委明确提出对搞贿选或利用宗族派系、恶势力操纵选举的,对以暴力、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的,要从快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让投机钻营者无机可乘,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罚,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用铁的纪律确保换届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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