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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生态文明的考核评价机制 引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政绩观”

山东省桓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刘 帅
2012年12月10日14:2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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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布局由 “四位一体”拓展为“五位一体”,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对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意义重大。认真贯彻落实这一新要求,关键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绿色政绩观”。

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考核评价机制,是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干部队伍建设的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布局,表明了党和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信心和决心,是科学发展观在生态与经济发展方面的进一步升华。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的目的,在于科学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引导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形成正确的施政导向。

首先,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是符合人民意愿、增进人民福祉的长远大计。领导干部创造政绩,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如果离开这个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忽视民生,对生态环境破坏、人民群众健康置之不理,那将是本末倒置,生态文明建设也成了“水中月、镜中花”。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就是引导干部把推动科学发展与促进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其次,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有什么样的发展理论和发展实践,就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倡导科学的发展理念,要靠正确的政绩观来实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则要靠一套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去量化和检验。牢固树立“绿色政绩观”,就要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要求细化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和标准,转化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追求和目标。

再次,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是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引领生态文明风尚的迫切需要。制度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增强制度的刚性,才能为生态文明社会风尚提供保障。如果没有对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约束,建设生态文明的顶层设计往往大打折扣。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每个党员干部都必须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自觉遵循生态文明制度,用先锋言行为党争光,用实践结果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考核评价机制,需要统筹把握几个关系。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我们在考核指标的设置上不能只看经济增长,而应统筹把握、全面评价,客观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绿色政绩”,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激励作用、约束作用,更好地调动科学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执政能力建设。

一要统筹把握经济发展与优化生态环境的关系。将生态文明作为政绩考核的“绿色标尺”,引导干部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要统筹兼顾主体功能区定位发展,对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不同区域,实行有差别的绩效考核政策和指标体系。要统筹兼顾招商引资与环境治理,克服“村村冒烟、处处办厂”的发展模式。要统筹兼顾经济发展政策环境与生态优化政策环境,对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等相关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杜绝抓经济发展与抓生态文明建设“两张皮”现象。

二要统筹把握经济发展速度与质量效益的关系。在设置考核指标时,应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坚持GDP增长与经济结构的改善、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一起抓”,变“纯数字化”考核为“数字+质量效益”评价。既要考核发展速度,更要考核发展质量;既要考核经济发展,更要考核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既要考核“显绩”,也要考核“潜绩”;既看经济增长率,又看群众的满意率。

三要统筹把握提高群众收入水平与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的关系。在关注群众收入水平提高的同时,对企业环保设备设施投入、工业“三废”排放达标率进行对照,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生态环境保护群众满意率、群众上访案件的发生率等进行考核,对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环境的优化进行综合评价,通过“绿色政绩”考核使领导干部更加积极地保护生态、关注民生、促进和谐。

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考核评价机制,必须有切实可行的保障制度。促进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健康运行,需要建立和实施切实可行的保障制度,确保广大领导干部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真正创造出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实实在在“绿色政绩”。

一是健全跟踪记实制度。客观公正地反映干部“绿色政绩”,是提高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科学性和准确性的关键。要建立领导干部科学发展实绩档案,采取全程跟踪记实的办法,全面准确记录领导干部职责范围内重大事项的实事和完成情况,每年底围绕实绩档案所记事项,组织考核组及知情群众进行集中评绩,切实把干部实绩与干部奖惩、教育管理、提拔使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是健全群众参与制度。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衡量干部“绿色政绩”必须坚持群众路线,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让群众认可,最大限度地扩大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通过公开栏、报纸、电视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全社会集中“亮”政绩,将政绩指标体系、评价标准等向广大群众公示,通过公开评议、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了解群众对领导干部政绩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测准政绩的“含金量”。

三是健全激励约束制度。“绿色政绩”考核结果的运用,体现用人导向。要把“绿色政绩”考核结果作为“硬依据”用实用好,真正使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尽其能、才尽其用。对完成目标任务的,通过评先树优或物质奖励等方式进行激励,完不成任务的要给予相应的惩戒。对经考核确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德才兼备的,要创造条件,优先提拔重用;对忽视民生、损害环境、贻误生态文明建设的要严肃处理,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责编:权娟、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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